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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咸泽委员:国企在医药创新发展中应有所担当

2018年03月09日 10:06 | 作者:郝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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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孙咸泽)“不要采访我,多去采访地方的同志,多报道地方的声音。”3月4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孙咸泽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小组讨论会结束后走出会场,面对记者的追问,他透露了自己提案的部分内容。

孙咸泽说,2017年10月8日,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出了36项改革措施,这36项改革措施对我们国家创新药(包括中医药创新)的研发是个很好的契机,但是这36项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跨国公司和民营企业都很积极响应,一些老的国有企业比较滞后。在调研中发现国有企业的药品种目较多,但启动过程较慢,创新投入不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较慢。为此,他呼吁鼓励国有企业在医药创新发展中应有所担当。

编辑:赵彦

关键词:国企 医药创新 政协委员 孙咸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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