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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幼教师资培养 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全国政协“加强幼教师资培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下)

2019年04月17日 10:4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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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府教育总督学潘惠丽:关于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的几点建议

公办幼儿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果没有机构编制,就享受不到国家任何政策,公办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其待遇、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教师队伍就不稳定。由此可以看出,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已成为制约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

面临的困难:

一是缺少相应编制标准,地方难以执行落实。1987年印发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已不适应当前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教育部为了回应各地呼声,在中央编办未出台新的编制标准情况下,2013年出台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但只是配备标准,并非编制标准,各省份编制部门并不以此为依据安排幼儿园编制。

二是幼儿园编制没有单列,增加编制比较困难。各省份下达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基本未单列,而是纳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中小学超编情况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消化富余中小学教师。

三是地方财政投入要增加,但部分地方承担不起。增加公办幼儿园编制,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必然相应增加,没有充足财政的支持,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无法落到实处。

几点建议:

一、 出台编制标准。中央编制部门出台新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规范各地编制核拨和使用行为。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单列核定,逐步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脱钩,制定合理的增长比例,满足学前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

二、 及时开展核编。教育部督促各省市结合中央编制部门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尽快核定公办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总量。

三、 加大财政支持。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并规定投入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教师培养培训及提高教师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完善专业认证制度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是培育高质量师资队伍的“首要关口”。当前,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存在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本身是好事,但与现有各种针对院校专业的督导、检查、评估、评价叠加,院校忙于应付,院校办学积极性和教学质量管理受到影响。二是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幼教师资“小学化”倾向。

对此,建议:

一、 政府将学前教育专业认证与其他管理措施合并同类项,通过认证的不必再重复迎评迎检,将办学者精力集中用在抓培养质量这个刀刃上。

二、 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调整认证标准,从幼儿保育和教育规律出发,突出幼儿教师教育特性,增强人文教育“软”内涵,强化师资心理素质健康教育,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强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提高专业认证标准科学性。

三、 对于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人员参加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的,设立必要先修课程,由通过专业认证的院校提供必需的教师教育,保障幼教师资质量。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幼教师资 政协 刘焱 潘惠丽 胡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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