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5全国两会>本网特稿 本网特稿

完善税务系统 李书福委员建议向打车软件收税

2015年03月04日 21:25 | 作者:李宏| 来源: 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李宏)根据“专车”无出租车票的经历启发,在本次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提出《关于加强信息化技术下经营交易税收管理的提案》,认为应向打车软件收税,对乘客负责的同时,实现同一行业内税收方面的“公平竞争”。

 

  李书福说,不论是“约”的“专车”,还是在路上打到的普通出租车,其实在消费者眼中,这两种车的用途都是一致的。可是,乘客用打车软件“约”到的“专车”,即便车内干净整洁,皮质座椅也显得更有档次,另外还备着免费的矿泉水、餐巾纸和充电宝等。扣掉“抵用券”的优惠,这次打车费用和普通打的并无区别。然而,在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却会发现,若想要一张出租车票,却变成了“不可能”实现的事。若乘客坚持想要一张打的票,至少要等十天半个月才能通过由“总部”邮寄的方式获得,可最终收到的发票,也并不是出租车票,而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发票。

 

  李书福认为,现阶段颇受争议的各种专车服务,一方面它以价格和优质服务吸引顾客,而另一方面,由于处于税收盲区,它可以通过现金付款交易及司机现金收入避税来体现竞争优势。现在由于经营此类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税收盲区内不需要缴税,可以不开具发票,可以名正言顺地偷税。

 

  李书福建议,主管网络信息技术下商务经营的相关部门应强化对信息商务平台税收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要加快制订信息网络交易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遏制经营者利用信息网络特点和漏洞进行偷、逃、避、骗税的行为,网络交易与传统贸易都是商业销售行为,只是交易形式和载体不同。因此,在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上必须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并应强化完善税务系统针对信息商务交易平台及经营者的税收管理实施方案。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专车”无出租车票 两会 网络信息技术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