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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特点 创新形式 完善机制

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和成效

2014年02月14日 16:27 | 作者:张元富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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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突出特点,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

  “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强,民主监督弱”,是政协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为解决民主监督“短板”问题,根据三项职能既有区别又相互交织的特点,长春市政协在工作内容、形式、程序和操作实施等环节上,注入监督的要素、突出监督的特点、体现监督的要求、增强监督的效果,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有机融合、整体推进。

  注重前瞻性。在协商监督内容的选择和时机把握上,坚持“三在前”原则,充分体现民主监督“前瞻性”特点。长春市每年市政协全体会议先于人代会单独召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协商监督在前”实现了规范化、经常化。在年度重点协商监督工作安排上,也充分体现了前瞻性。在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过程中,市政协分别组织了长春特色文化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专题研究,并召开专题议政会和专题常委会,把研究问题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协商和监督的双重功能得到充分体现,为《规划》和《意见》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突出针对性。近年来,长春市政协紧扣经济建设、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对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学前教育、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工作组织了具有监督性的专项调研、视察活动。去年,针对正在实施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召开常委会专题协商,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就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思路、规划布局、工程质量、后续管理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纳落实。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民主监督 监督 政协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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