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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是建立在共同政治基础上、能够广泛体现民意的监督形式,是一种有组织、高层次、不可或缺的政治监督,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把握特点努力提高民主监督成效

2014年02月14日 16:27 | 作者:张民义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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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围绕规范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运行机制。紧扣监督对象的确定、监督活动的组织、监督意见的反馈和意见办理落实等环节,制定具体的、有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为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完善激励机制。定期开展优秀提案、优秀大会发言、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社情民意等评选活动,表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政协委员,激励更多的委员自觉参与监督活动。完善保障机制。通过组织学习、通报情况和参与调研,帮助委员知上情、晓下情,以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健全提案、社情民意、委员意见建议督办制度,完善委员议政约谈、特约监督员等制度,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多的机会;通过保护委员的话语权、视察监督权,调动委员开展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四要讲究民主监督方法。在开展民主监督中,要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视察、评议和提出批评意见。在相关情况的了解上,要通过主动联系,加强沟通,赢得被监督对象更多的配合与支持,了解更多的真实情况,让监督贴近现实,更具说服力;在监督意见的筛选上,要根据视察中了解的情况,认真查找不足,仔细分析原因,积极寻求办法,尽可能提出符合实际、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在监督结果的反馈上,政协组织应实事求是地给被监督单位反馈委员的意见,帮助他们明确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还可邀请党委、政府联合督办、跟踪视察,督促委员意见建议得到更好的落实,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增强刚性,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陕西省宝鸡市政协主席)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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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主监督 监督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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