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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类改革年内或实施 基层或可享处级待遇

2014年03月26日 07:42 | 作者:赵鹏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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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试点

  深圳公务员退休多享副处级待遇

  2006年深圳市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率先实施了专业化改革。2010年深圳市作为唯一试点,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今年头两个月,山东、河北、广西等地闻风而动:山东将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河北将把公务员分为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并对公务员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有机结合;广西将从公务员分类管理、推行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和基层公务员的考录选拔三方面进行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改革。

  据了解,深圳市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前,由于只有行政职务一条通道,造成主任科员以下层级的人员占所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96%,其中科员和办事员占了60%,副调研员以上职务的只有3.78%,基本上都集中在市局或分局机关中,并且70%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

  深圳分类管理改革后,通过通道的设计,可以让大部分人退休时的“天花板”能抬高到副处的待遇。在三级执法员以下,没有职数限制,只要长期在执法岗位上工作,每年考核称职,就可以顺利达到三级,这样薪酬就能上来。

  深圳市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行政机关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职位。目前,深圳市已确定了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文化、劳动监察、社保、地税、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卫生监督、动物卫生监督、城市管理、监狱劳教等部门中的整建制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试点单位,其中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统一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截至2014年1月底,加上已经先行改革的公安系统警员,深圳市行政机关共有近24000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在上述职位分类的基础上,深圳市还建立了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共分为7个职务层级,从高到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均为非领导职务;一、二级执法员实行职数管理,三级执法员以下职务不设职数限制,主要依据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晋升职务;职务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了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都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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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省考职位降两成

  竞争激烈程度未现本质变化

  近日举行的201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比去年少了3.9万人,河北省公务员招考报名人数也降了近万人。公考专家、华图教育CEO万源泉昨天向京华时报记者介绍,受国家精兵简政等因素影响,去年底以来公务员省考的职位数同比下降约两成,报考人数也有所下降,公考热度略有降温。

  包括2014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在内,近期多地的省级公务员考试接连出现了招考人数和报名人数双降的情况。以2014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为例,2014年京考上半年报名共有6万余人通过审核,实际缴费考生有5万余人。而在2013年京考上半年报考人数有6.7万余人,同比增加了1.3万余人。

  万源泉分析,受国家简政放权、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整体要求的影响,从去年底以来,大多数地区的省级公务员招考人数都降低了5%至30%不等,平均降幅为两成左右。与此对应,随着招考职位数的减少,报名人数也随之同步有所减少。

  虽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的降低使得公考竞争激烈程度有微幅缓解,但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万源泉认为,整体来看公务员考试存在的激烈竞争情况,还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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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 执法 行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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