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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谈养老制度并轨:须安排公务员个人缴费

2014年04月14日 07:22 | 作者:赵鹏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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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洁

孙洁(资料图片)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最新媒体报道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个人缴费问题”再次推到风口浪尖。针对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难产的相关原因,以及诸多可行性问题,京华时报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教授。

  孙洁认为,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带有福利性质,而非保险制度,养老制度并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就是由福利化的退休制度转向保险型养老制度的过程。为减少改革阻力,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职业年金应与并轨同步实施。

  难在保障公务员退休待遇不降

  京华时报:对养老双轨制并轨方案争论的实质是什么?

  孙洁:关于养老双轨制的讨论,缘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不同所造成的退休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并由此引发了养老保障公平性问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优厚且无需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用,性价比要比企业职工养老金高。

  其实,在国际上有些国家有为公职人员建立专门养老保险制度的,如哥伦比亚、巴西、比利时、法国等。另有一些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如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等建立的是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专门的职业年金。

  在中国,养老保险并轨的核心意义在于消除制度不一所带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差异,增强养老保障的公平性。在此背景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必然趋势。

  京华时报:在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一般为缴费工资基数的20%,个人缴费8%;职业年金单位最高缴费8%,个人缴纳4%。单位总缴费率最高接近30%。有观点认为,双轨制并轨之难,并非因机关事业单位本身更有话语权而阻挠改革,而是因为这项改革缺乏财政资金支持。您认为并轨最大的难点到底是缺钱还是缺决心?

  孙洁:并轨之难既难在制度设计,也难在资金保障。

  制度设计关键在于如何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轨后退休金不会出现大的下降,更难的是资金问题。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退休费用总额为59.5亿元,2005年达到1827.7亿元,增加30倍,年均递增25%。2006-2008年的平均增长率也高达18.7%,明显高于同期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速度。由于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较高,加之待遇调整和在职人员的工资增长挂钩,财政和单位负担越来越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收入水平的提高,退休人数逐年增多,公务员退休金支出逐年增加,势必进一步加重财政负担。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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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 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 机关 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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