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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经典老药”“一药难求”

2014年04月16日 10:55 | 作者:金振娅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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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控制药价

  “此次出台《意见》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纠正常用低价药品的价格扭曲。”郑宏表示。

  那么,如何建立一种更加能够反应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介绍,目前政府对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格,企业根据市场的竞争情况,只要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就可以。

  他说,这次改革采用了制定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来控制药价,取消了通过最高药品零售价控制药价的措施,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

  何谓日均费用控制?宋大才解释,无论患者是在零售药店买药还是在医院开药,假定服用某种片剂1天3次、1次2片,1天就是6片,零售价格1片是0.2元,6片就是1.2元。那么,针对此药的日均费用标准如果控制在3元以内,该药的日均费用1.2元就符合标准。

  谈到一些人对“低价药品等同于短缺药品”的误解,宋大才解释,两者还不能完全画等号。低价药品是指价格相对低廉的,刚才举例说日均费用1.2元的,只要日均费用在控制标准以内的都可以称作低价药品,都实行这种取消最高零售限价管理的方式。

  那么,取消了最高零售价限制是否会引起药价上涨?宋大才乐观地表示,目前绝大部分低价药品还是多家生产,换句话说,对竞争充分的品种,如果企业的质量没有明显的提升,没有一个好的品牌效应,想涨价是很难的。

  启动短缺药品招标定点生产

  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没有很大的规模,医院又不能缺,很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陷入这种药困境。

  2010年11月19日,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上述情况要运用政府定点的办法来进行供应。

  郑宏介绍,在反复遴选的基础上,目前确定了将氨苯砜、去乙酰毛花苷、麦角新碱、甲巯咪唑等7个品种作为第一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目前,甲巯咪唑生产、采购、配送、价格和结算工作已基本规范,满足了全国市场需求。其他品种定点生产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计划今年6月底前启动短缺药品招标定点生产工作。

  在加大政策扶持方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生产部副处长崔浩表示,积极引导常用低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加快通过新版GMP认证,优先审评批准数量不足的临床急需的仿制药注册申请。

  此外,郑宏介绍,让“经典老药”重焕生命力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要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节约成本、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开展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完善短缺药品预警机制,等等。

  (光明日报北京4月15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金振娅)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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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药品 低价 生产 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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