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头条今日头条

 上半年中国楼市成交呈现量价增速双降的局面进入调整期,在这一背景下,百姓如何实现安居梦?

全国政协委员:让放大了的房地产商品功能回归常态

2014年07月28日 07:22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编者按:

  7月11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对下半年房地产政策完善提出了三点落实意见:千方百计消化库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结构调整,完善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设施。

  上半年中国楼市成交呈现量价增速双降的局面。局地成交量大幅下跌,“零首付”重出“江湖”,库存高企……楼市“调整期”基本确立。调整期各市场主体心态各异,部分开发商坦承“坐地生金”时代终结,却仍存救市下触底反弹幻想,一些刚需购房者持币观望的同时也有人等待抄底捞金。楼市进入调整期,同时也是完善各项政策的窗口期。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据媒体报道,在北京市存在多年的经适房、限价房拟退出历史舞台,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

  与人民群众安居梦有关的房地产行业的那些事,一直也是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今天,我们编发一组委员们对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房地产调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飨读者。

  □全国政协委员卢天锡

  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学习和借鉴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几点建议:

1. 加快住房保障的立法。按照“公平、效率、基本保障、普遍保障、多层次保障”的原则,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住房保障法规,健全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上对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框架和保障对象、标准、范围、资金来源及机构设置、监管体系等作出明文规定,解决好住房保障“为谁建”、“谁来建”、“如何建”、“怎么管”的问题。

2. 厘清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边界。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形势下,充分发挥市场在住房保障和供应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更好地适应复杂的住房需求结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居民家庭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应凸显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职能,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构建住房保障体制的职责,把重点放在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保障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直接投资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运用政策工具动员更多社会资金、市场力量为住房保障政策目标服务。

3.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议:一是继续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在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的同时,引导和支持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适当建设公租房。二是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租赁住房和鼓励闲置私有住房出租的优惠政策,扩大租赁住房的供给和需求。三是规范管理,针对目前住房租赁市场比较混乱的状况,完善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4. 完善住房金融体系。一是建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住宅银行、住宅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以及住宅金融证券化机构等等,以利于政府有效地执行调控功能,实现政策意图。二是创新住宅金融政策,完善住宅金融市场结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住房储蓄和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机制,降低中低收入居民申贷门槛,增强其购房能力,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顺利构建。三是大力发展基金产品、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金融工具,解决流动性和短存长贷等问题,建立住宅金融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

5.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各类就业人群的覆盖,使每一个就业者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性住房保障资金,使住房公积金在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二是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使用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蓄水池”功能和互助特性,重点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三是建立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地方房价的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购买力的住房保障制度。四是扩大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范围,拓展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的运作渠道,更好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编辑:付鹏

关键词:住房 保障 政府 房地产 房屋 楼市调控 政协委员 委员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