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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11月03日 16:2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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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蒋明麟:

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制度设计

虽然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绩,但与经济发展和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为使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建议:

一、 加强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一是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把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明确全国600个大中型城市周边有条件的新型干法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任务。二是加强法律保证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管理法规建设;把垃圾衍生燃料(RDF)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允许跨地区利用;配套建立完善的城市垃圾收集、垃圾预处理系统。

二、 国家有关部门要出台和修订、完善配套政策。一是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国家有关部门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二是加大财政优惠政策。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的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半优惠;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项目专用设备增加到环保节能专用设备目录清单;允许项目设备投资额10%抵免企业所得税;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三是确定合理的处置费用。对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预处理工厂或车间的用电给予优惠或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四是支持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协同处置水平。建议国家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示范线研发项目。五是加强对公众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清华大学教授、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聂永丰:

积极慎重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物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的旋转窑具有高温、停留时间长、强碱性气氛等工艺特点。配备预处理和高效的布袋除尘等配套设施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一般能达到较好的无害化处置效果。不应影响水泥生产过程和水泥产品质量是协同处置的原则之一,因此入窑固体废物应具有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另一原则是保证环境安全、烟气达标排放,为此必须控制废物种类、废物中重金属和氯等有害元素的投加速率。

目前,国内外大量实践表明,水泥窑在协同处置可作为替代燃料或替代原料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被污染土壤以及市政污泥等方面是成功的;在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方面,利用垃圾分选筛上物制备的垃圾衍生燃料(RDF)作为替代燃料,焚烧飞灰水洗除氯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也证明是可行的。应该积极加以推广应用。

利用水泥窑直接协同处置原生生活垃圾,最大的技术瓶颈是垃圾中含有的显著量有机氯和无机氯会对水泥生产过程、水泥产品质量和烟气中重金属排放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只有确定出水泥窑直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最大加入比例,才能保证不会盲目推广造成对水泥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重金属排放的不利影响。其次,环境卫生问题也是垃圾处理处置企业面临的问题,直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以预焚烧(气化)入窑工艺为好,发酵后入窑工艺较难控制。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叶青:

建议在政策导向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扶持

目前,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还处在起步阶段,亟待国家在政策导向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扶持。

一、 在项目审批方面。一是水泥厂在使用垃圾衍生原、燃料进行协同处置的项目不再重复进行环评审批;二是将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纳入国家“十三五”中有关生活垃圾处置的规划;三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行业准入标准;四是将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纳入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评级系统。

二、 在项目财政支持方面。一是通过市场化原则来解决垃圾处置的投资和费用问题。建议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享受中央新能源基金财政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支付处置费,所有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全部由企业承担;二是鼓励支持衍生原、燃料跨地区运输、异地处置,建立环境重负荷地区(大、中型城市)的生活垃圾异地处置补偿机制;三是建议地方政府从排污费中抽取一定比例,设立环境基金,用以奖励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所带来的碳排放总量的减少;四是建议国家对所有天然化石燃料的使用征收能源税,用于补贴衍生燃料的生产成本;五是建议国家允许将现已用于各种垃圾填埋场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转变用途,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六是严禁水泥企业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名义违规新建水泥生产线。

三、 在项目运营方面,建议允许跨地区自由运输、转运和接收衍生燃料,尤其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

总而言之,应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同时考虑中国国情,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建立由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和处置,政府付费、严格准入和强效监管的发展模式。

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蒋卫平:

发挥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独特优势

解决“垃圾围城”难题,“焚烧”是现阶段公认最为先进的处置方式,而焚烧主要包括水泥窑协同处置和专业焚烧炉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在技术成熟度、处置洁净度、资源利用率、投资经济性、公众接受度方面更具优势。

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 囿于利益格局制约和客观认知不足,废弃物处置没有更好地实现经济性、高效率和规模化。建议地方政府在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在废弃物处置技术路线的选择上从实际出发,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予以统筹规划部署。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运营等环节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

二、 由于整体监管体系不够严和执法力度不够强,部分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建议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进一步深化整合、健全完善关于废弃物处置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从废弃物产生、分选、收集、运输、储存、预处理、终端处置、污染物排放,到水泥及混凝土产品的质量标准,在运行机制层面形成科学严谨的操作规程,在执法层面着力解决各管一段的顽疾并切实加大力度,为守法经营企业创造良好外部条件,使企业勇担社会责任。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水泥 处置 垃圾 协同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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