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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沈阳市委建议制定危险品管理地方标准

杜绝危险品管理“真空”

2015年12月14日 09:31 | 作者:刘斌 孙晓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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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民进辽宁省沈阳市委近日组织会内专家对危险品管理进行调研,并呼吁应依据国家现有标准,制定危险品管理地方标准。

民进沈阳市委调研发现,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选址规划阶段,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缺乏衔接。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由安监部门负责安全许可。但重大危险源企业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居住区),只有城乡规划部门参与规划,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与八类场所、区域要保持一定距离,但未给出具体距离标准。

为此,民进沈阳市委建议,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危险品的企业、仓储、经销运输各个环节进行清查,以摸清产、储、运、销各环节基本情况,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依据国家现有标准填补立法空白,制定地方标准,界定各个职能部门责权利。同时,责成属地政府自查自纠,尤其是对人口密集区危险品产、销、储、运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刘斌 孙晓敏)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进 沈阳市委 危险品管理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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