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慈善·公益慈善·公益

专业劝募人都有哪些“慈善梦”?

2016年03月09日 22:31 | 来源:新民网
分享到: 

“税收减免”激发更多正能量

当不动产进入慈善捐赠领域,公证、税收等一系列与“钱”相关的制度设计该如何调整,已成为发展慈善公益事业遇到的新课题。

上海市民李清泉和妻子汤梅君曾约定“身后捐房”。2005年,汤梅君老人过世。2006年,李清泉立下遗嘱,要捐出位于徐家汇的房子,那房子有101平方米,是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老公房。2010年9月,李清泉离世。2012年1月7日,李清泉的外甥顾慰源先生替两位老人将房屋钥匙交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

捐赠人将房产过户给公益机构,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当时,市慈善基金会以一套市价400万元的房产捐赠数据模型测算,捐赠人要缴付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交易手续费合计超过30万元;受赠方缴付契税、权证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和配图费合计超过12万元。双方合计缴付超过42万元。然后,公益机构若按500万元的价格义卖,此时,公益机构涉及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交易手续费,6项合计超过50万元;买受人涉及的税费有契税、权证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和配图费,5项合计超过15万元。双方在这个环节的税费合计超过65万元。于是,从捐赠到义卖变现的所有税费起码达到107万元。

如果一次捐赠需要三方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无疑将成为房产捐赠的最大阻力。目前,市慈善基金会已接受市民捐赠房产4套,涉及税种均按规定给予免征,公证费也免收。这表明现有税收政策已体现对公益慈善捐赠的支持,但零打碎敲的“文件依据”如何变成国家大法的制度规范?

与此相关,不少企业捐赠,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捐赠的税收激励。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慈善接力”,如果税收制度要让慈善行为支付过高成本,恐怕不利于激励“全民慈善”;激励“全民慈善”,在国家层面的慈善立法中大幅度减免税收,势在必行。“慈善法草案允许捐赠税前扣除结转,这有利于激发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热情,与世界各国的惯例也是一致的,是很大的进步。”潘江雪说。

此外,目前存在慈善公益组织消极应对评估的现象,为改变这一现状,激发慈善公益组织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一种立法建议是——年检合格的慈善公益组织,财政、税务部门是否可以当年免予审核,立即办理相应税收优惠手续;年检为5A等级的,财政、税务部门可以连续五年对其免予审核,立即办理相应税收优惠手续。

编辑:阮浩冉

关键词:慈善 公益 组织 政府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