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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议会批准组成联邦选举委员会和宪法法院

2016年03月28日 17:14 | 作者:庄北宁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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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内比都3月28日电(记者庄北宁)缅甸联邦议会28日批准组成了新一届联邦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联邦宪法法院。

当天的会议批准了由当选总统吴廷觉提名的联邦选举委员会,联邦选举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主席为吴拉登。会议还批准了由总统、联邦议会人民院和民族院推举的9名法官人选组成的宪法法院,吴妙纽出任首席法官。

根据缅甸宪法,宪法法院法官人选必须符合竞选议员的资格,并满足担任法官或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要求。成为宪法法院法官后,不能再隶属任何政党,也不可以继续担任议员。

据悉,缅甸下次联邦议会会议将于本月30日举行。截至目前,缅甸联邦议会已批准新政府18名部长人选,但各部长具体负责的部门尚未正式公布。根据记者得到的30日联邦议会会议日程,当选总统吴廷觉和两名副总统、联邦宪法法院成员、联邦选举委员会成员、联邦部长当天将在议会宣誓。(完)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缅甸 联邦选举委员会 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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