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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易地扶贫搬迁:陕南城镇化率5年提高6个百分点

2016年06月05日 08:58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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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涉地怎么管?

搬迁用地应保尽保, 宅基地“占新腾旧”

城固县双溪镇花庙村的朱本强,从花庙村搬到了江湾安置点,他说:“政府能给我们找这么一块平地,位置又好,住在楼房上,院子里什么都有,方便多了,我家一亩多宅基地,已经把它拆了还林。”

国家土地政策对脱贫攻坚给予重点倾斜,基本满足了易地搬迁扶贫建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用地需求。陕南的探索,做到了供地及时、用地节约、政策惠民、保障给力。

搬迁用地应保尽保。凡是脱贫攻坚用地,坚决做到应保尽保、有用即保,不打折扣。刘彦随说,经历多轮撤村并镇后,农村有大量的闲置、低效用地,优先使用这些存量用地,可以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大幅节约用地成本。

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向易地搬迁扶贫重点区域倾斜,节余指标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流转,资金收益全部用于易地搬迁住房建设、产业发展。坚持“需要多少,安排多少”的原则安排新增用地,并按成本价划拨使用,相关费用列入扶贫资金大盘子,最大限度地降低建房成本。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搬迁用地严格依据地方宅基地用地标准,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将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的搬迁户实行楼房化安置。迁入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以满足搬迁群众基本需要为标准,杜绝把移民搬迁工程做成面子工程。

用地审批细分类别。搬迁建设用地管理、审批要因地制宜、因事而异。搬迁安置在本行政村内的,分散安置建房,按宅基地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颁发宅基使用权证;集中安置建房,按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审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搬迁安置跨行政村的,分散安置的,按照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批宅基地,并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集中安置的,按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占新腾旧”。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规定,易地搬迁中,政府无偿提供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建成后,原宅基地应退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收归国有;对进城落户等未无偿提供宅基地的,自愿有偿进行腾退。

在搬迁过程中,陕南采取政府与搬迁户签订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办法,群众搬迁后,旧宅基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原则,复垦用于城乡增减挂钩及植树造林,5年多来陕南共复耕旧宅基4万多亩。

回望陕南,一片葱茏。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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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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