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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拒绝法院道歉 四问事件始末细节

2016年06月12日 08:5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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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何产生争执?

因检查手机产生争执,“并没有在现场承认录音行为”

6月3日,南宁青秀区法院发布了“关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述到青秀区法院办理业务的事情经过”的通报。通报称,吴良述律师到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不能当场立案,吴良述听后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大声嚷嚷。

鉴于这种情况,窗口接待人员告知吴良述如对窗口接待有意见可向信访部门反映。随后吴良述来到立案信访室,立案信访室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案件材料已经接收,待立案庭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吴良述不服,后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报称,在接访中,吴良述承认对法院进行录音录像,法警大队安保人员因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即到信访接待室动员吴良述主动打开手机进行检查。

按照吴良述的说法,当其递交相关材料后,获得了对方“不在管辖区内”的回复。由于吴良述坚持索要收件回执,遂被一名法警带往信访室内登记。信访室内一名女性法官在查看吴良述带来的材料后,依旧坚称其“不在管辖区内”,并不予出具收件回执。

吴良述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当时自己的手机和档案袋并排放在桌上,当事女法官怀疑他正在录音,并提出检查他的手机。

一面坚称自己没有录音,一面对“检查手机”的正当性提出质疑。争执由此产生。

“整个过程我没有大声喧哗,没有情绪激动,相反是当事法官态度粗暴,不耐烦。这一点,监控中体现得很明显,事后南宁政法系统很多领导都看到了录像。”

针对通报中“承认录音录像”说法,吴良述予以否认,“我没有承认过。”“事发半小时后,由于并未发现录音,法警将手机交回。”

编辑:杨岚

关键词:吴良述 法院 法警 律师 律师拒绝法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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