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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方案 个人缴费及待遇均提高

2016年06月20日 11:16 | 来源:每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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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均提高两成

涉及到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参保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缴费及待遇有何变化?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此后,今年5月初,人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尽管目前已出台的各省份方案中,还并未公布具体的个人缴费数额。但从地方官方的表述来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这也意味着,相比2015年,2016年各地居民个人缴费人均额度将会有一定幅度提高。

6月3日,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袁桐利表示,2016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20元。待遇享受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统一门诊和住院报销项目、比例,妥善处理好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特殊保障政策对接。

与河北类似,根据湖北省整合工作方案,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该省也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些年,个人缴费的比例比较高,这些年已经降到非常低了。

据了解,从2003年新农合、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建立以来,两项制度一直在做增量,筹资水平及政府补助逐年提高,不过个人缴费比例有所下降。

以新农合为例,2003年筹资水平每人3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占比33%。但到了2015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50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占比下降到24%。

“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不要理解为缴费高了就不好。”顾雪非说,医保待遇取决于筹资水平,适度提高个人缴费,一是考虑制度的可持续性,二是医保待遇提高,老百姓受益。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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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 待遇 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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