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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伤 报告称道路未按标准设计

2018年02月01日 09:3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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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详解

大巴撞秦岭隧道五个关键问题

调查认定,加速车道与货车道间分界线比规定少25厘米,影响司机视认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间接原因是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相关单位失职。


安监总局发布秦岭车祸调查报告:道路未按标准设计

事故发生后当地多部门赶往现场救援并清理现场。


1司机操作是否失当?

事发前监控平台收到16次疲劳驾驶报警及多次超速报警提示

豫C88858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1人,事发时实载49人,固定班线为洛阳至太原。

驾驶人、51岁的王百明,在事故中身亡。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

2017年8月9日12时至事故发生时,王百明没有落地休息,事发前已在夜间,连续驾车2小时29分。据相关规定,“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而事发前的38天时间里,王百明只休息了一个趟次(2天),其余时间,均在执行成都往返洛阳的长途班线运输任务,长期跟车出行导致休息不充分。

8月10日18时4分至20时44分(车辆由冯公浩驾驶),洛阳交运集团动态监控平台,共收到大客车疲劳驾驶报警16次,车辆事发前还有多次超速报警提示。

调查报告认定,发生碰撞前,王百明未采取转向、制动等任何安全措施,显示其处于严重疲劳状态。

此外,事故发生前车速约为80公里/小时至86公里/小时,高于事发路段限速(大车为60公里/小时),超过限定车速33%至43%。

另经技术鉴定,排除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车辆故障以及其他车辆干扰等因素,导致大客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2道路设计有无问题?

未按标准设计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也未开展核查

事发路段位于西(西安)汉(汉中)高速公路,属于京(北京)昆(昆明)高速公路在陕西省境内的一段,于2002年9月开工,2007年9月建成通车。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现场位于高架桥梁和秦岭1号隧道的相接处,道路右侧为秦岭服务区,大车限速60公里/小时,小车限速80公里/小时。隧道入口右侧端墙上设置有警告标志,正下方设置有黄色闪烁警示灯。

其中,隧道部分净宽10.5米,隧道入口洞门两侧设置有立面标记;桥梁部分为15.25米等宽设计,两侧采用混凝土护栏,直接连至隧道洞门端墙处,入口右侧检修道内边缘距桥梁护栏内侧5.13米,道路横断面组成为客车道、货车道、从服务区驶入主线的加速车道及硬路肩四部分,宽度分别为3.75米、3.75米、3.75米、2.85米,加速车道全长198.8米,在隧道入口前11.5米处汇入行车道。

经查,事故路段施工图设计时间为2000年12月至2002年10月,桥隧衔接方式、道路线形、平纵横指标、交通标志及照明设施设置等,均符合当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事发时,桥梁路面与隧道间没有设置过渡衔接设施。

调查组认定,西安公路研究院在2014年西汉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未按标准设计事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也没有对分界线宽度是否符合标准开展核查。

此外,陕西高速集团未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对上述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事发路段分界线宽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失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杨岚

关键词: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13伤 大巴撞隧道口致36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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