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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门头沟区政协副主席郑华军:提升教育质量重在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020年01月12日 15:43 | 作者:郝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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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2日(记者 郝雪)“我从教18年,当过中学老师,职教老师,自己也是孩子的家长,这些年对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演变可以说是亲身感受,比较清楚,因此,也特别关注教育。”北京市政协委员、门头沟区政协副主席郑华军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据了解,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郑华军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进校园的建议》的提案。谈起这份提案的背景,郑华军告诉记者,因为职业的原因,他一直关注教育。从2003年履职区政协委员以来,作为一名老政协委员,17年间,他一直认真履职尽责,针对教育领域出现的问题,深入调研,形成一件件高质量、接地气的提案。其中《关于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以及《关于成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提案》等被北京市教委全盘采纳。

“不能说是我的提案被全盘采纳,应该说教育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也在积极主动听取民意,改善教育领域中的不足。”郑华军对近几年相关部门对提案的办复情况表示满意。讲起多年前向相关部门反映一件非常明确的问题,接待人员“踢皮球”式的态度和方式时,那一幕依然令他记忆犹新,但这并没有浇灭他“为国履职 为民尽责”的热情。他开始关注教育领域更具体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撰写提案,提出更容易操作的建议。

今年,他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进校园的建议》。提案对当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当今社会,与校园有关的法治事件被频频爆出,校园安全、校园纠纷、校园暴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学校治校中的不合法行为等案例,不胜枚举。这些问题困惑着每个学校、也包括许多学生和家长。

2012年11月,教育部引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2020年1月2日,北京市教委也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可见问题的突出与迫紧,反观校园享受专业法律服务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根据对北京市一些民办幼儿园,公立中小学的走访调研发现,学校现阶段享受的法律服务包括:教育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的少量专业讲座、咨询,与“法治副校长”联合组织每年1-2次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必要时通过其他途径邀请专业人员开展讲座、活动。同时,也存在个别规模较大、经济基础好的私立学校高价聘请专业律师,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

存在问题包括:中小学、幼儿园长期、普遍、持续的存在对于优质、专业、“一对一”法律服务的需求;绝大多数公立学校,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不具备学校出资聘请法律顾问的条件;“法治副校长”制度由于参与人员职业差异大、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学校日常、繁杂的法律事务需要。而且,“法制副校长”多数在国家机关工作,并担任不同层级的领导职务,日常工作繁忙,很难实现“一对一”随时、高质的周到服务;经常出现的学校、家长、学生在法律意识淡薄情况下造成的不必要纠纷或矛盾激化事件。

针对以上问题,郑华军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专业律师法律服务的形式,全覆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对一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内容。政府购买的基本的法律服务应包括为学校章程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协助学校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为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指导、介入校园纠纷的诉前调解;协助学校对教师、学生、家长开展法治培训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办理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严格准入制度,并严格执行多方评价及退出机制;原则上不采用分配制,实行律师与学校双向选择制。

郑华军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问题也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更迭,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确实不是仅靠出台几项政策就能够解决的。现实中,政策的制订和出台与实际执行之间尚有差距。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关心教育的人士“放下身段弯下腰身”深入民间,了解并倾听校园、老师、家长、学生的真实诉求,并综合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制订更接地气、更具有操作性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提供详实的依据,为教育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总之,教育是个系统工程,提高现代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郑华军最后强调。

编辑:位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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