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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惠强委员:推行低保边缘家庭专项救助制度

2015年02月11日 11:31 | 作者:郑惠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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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边缘家庭不同于低保家庭,其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残疾或遭遇严重自然灾害。这些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不能与低保家庭一样通过定期领取低保解决。因此,要科学分析救助对象的致贫原因、贫困程度、需要救助时间长短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社会救助策略,即推行专项救助制度。

  考虑到低保边缘家庭中因重大疾病致贫的比重最高,因此建立针对因病致贫的专项救助制度尤为重要。建议借鉴上海市2013年颁布实施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重点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审核时坚持“费用超支”,即如果申请家庭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的,则按规定予以救助;二是补贴时坚持“差额救助”,即如果6个月内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则按照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差额给予救助;如果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则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全额救助。

  (郑惠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低保 边缘家庭 专项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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