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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战”稻葵

2015年03月09日 19:21 | 作者:孙萌萌 | 来源: 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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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稻葵,我觉得你刚才的观点不能说服我。”3月8日的无党派界别讨论现场,李稻葵委员刚刚表达了他的房地产税征收方法观点,张抗抗委员就迫不及待地发言。由此开始,围绕着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怎么征,竟掀开一场“三英‘战’稻葵”的大讨论。

  在发言中,李稻葵表达了他对房地产税的一贯观点。他说,房地产税实际上是一种政府与房屋业主之间的“超级服务费”,业主通过缴纳房地产税,获得本地区物业、交通、医疗等公共设施的发展,通过它,业主与政府可以形成良性互动的公共管理机制。但这个观点,并没能说服张抗抗委员。

  “我想请你告诉我,我们房地产税征收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张抗抗问,“你在买房子的时候已经交了不少税,而且物业管理是物业公司的事情,它也不应该纳入税收的范围。我不是经济学家,我不能像你一样说出那么多理由,我的个人感受是,税收总是能够找到理由的。我记得张国俊委员前两年有一个关于房地产税的非常好的提案,稻葵是有威望的经济学家,本来这个领域你的话应该是比我要深刻,但是你的理由不能说服我,我只好请求别的委员的支持。”

  听到张抗抗的“点名”,会计师出身的张国俊委员马上打开了话筒:“征收房产税必须得有基础,现在我们的房屋房产产权不清,贸然做这个事是不严肃的,而且,征收房产税必须得有法律基础,尽管人大授予国务院这个立法权,国务院又把这个立法权下放给财政部,但这种授权的法律依据历史太久远了,还是根据上世纪80年代的授权法规,早已不适用。”

  待张国俊委员这个“外援”详解了自己反对的理由之后,张抗抗又重新打开了话筒。这回,她的发言就显得更加有情怀了,“过去几年,国家依靠土地财政把房价推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现在因为群众不满声音很大,为了管控房价又准备征收房地产税,我觉得这完全是‘逆袭’的。”

  两位委员发言结束后,李稻葵终于有机会回应:“我完全同意房地产税立法必须依法来操作,这个我跟大家没有异议。”听到这,在场的委员都笑了。“我的意思是,房地产税必须是地方的税收收入,而且这个钱必须对纳税人有个交代,这样才能形成良性机制。至于70年使用权的问题,我认为是大家把它夸大了,70年到期了,我认为还是可续的嘛。”

  “不一定啊,现在深圳就有一个案例,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就要收回了啊。”一位委员突然插嘴。他的话马上又让现场陷入争论。

  这时,建筑师出身的陈昌生委员打开了话筒:“大家都知道,建筑物实际上是一直在折旧的,我们看起来房子增值了,但增值的其实是房子下面那块并不属于我们的土地。等你的房子到了使用年限,土地增值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李稻葵赶紧接话,“我不反对征收要慎重,实际上,我的意思也是要慎重。但是,这个‘慎重’应该因地制宜,我们国家各地区的发展水平还是很不平均的,如果由全国人大统一制定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那是不行的。全国人大可以制定总的规则,然后这个权利应该下放到地方人大,由地方人大来制定相关细则。那么制定过程中,就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发展情况选择一套房不征、短期少征,甚至零征。”

  听到这儿,大家虽不完全满意,但也“勉强”接受了李稻葵的说法,一场热闹的讨论,才告结束。

 

 

编辑:水灵

关键词:三英 战 稻葵 房产税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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