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聚合专题聚合

研讨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上)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登

2015年10月15日 09:4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建立健全年度协商计划工作机制

大连市政协副主席 艾洪德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制定政协年度协商计划作出了“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的具体规定,使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从近几年贯彻落实情况看,还存在对制定和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工作理解不深刻、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从思想认识、制度政策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入研究,遵循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规律,明确协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年度协商计划工作机制,切实把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年度协商计划的领导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确保将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落到实处,要发挥各级党委在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

  明确协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年度协商计划的形成机制。建立党委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理顺政协与党委、人大、政府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提出和制定年度协商计划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和职责分工。各级党委负责协调人大、政府、政协向党委提交年度协商议题建议,政协负责年度协商计划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报党委批准等程序性工作。

  规范协商程序,建立健全年度协商计划的运行机制。年度协商计划一经确定,规范、完善的协商程序就成为落实年度协商计划的重要保障。要把握好布置协商计划、筹备协商活动、做好协商准备、报送协商成果、规范成果反馈、推动成果落实、探索绩效考评各个环节,确保年度协商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编辑:薛鑫

关键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与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