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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1月08日 15:1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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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王志雄:加强制度创新推动品牌建设

目前我国品牌建设存在六个方面问题:品牌质量不够高,品牌的意识不足,品牌培育不够,品牌保护不严,品牌评估不定,品牌制度不全。从以上问题看,品牌建设需要质量为本、意识为先、培育为重、保护为要、评估为准、制度为纲,所以它是微观见诸于宏观的系统工程。从政府角度抓这个事,还要从制度创新上着手。总体战略分为四个方面:品牌建设工作应该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和国家工业产业的升级体系中;抓紧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建立品牌建设的创新机制;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法律保护。

具体政策则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品牌保护方面。要实行产权侵权的被告举证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和法官专业的培训,统一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国家的品牌保护原则;二是支持政策。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价值的品牌,应该享受各级政府鼓励创新和转型升级的产业政策。优先发展装备工业和高级技师的队伍。对优秀品牌所需要的质量环境的改造要给予财政资助;三是“三个结合”,结合“双创”活动,鼓励个人和家庭自创,结合国资改革,盘活和振兴传统品牌,结合“走出去”,畅通国际品牌合作的通道。四是加大服务,建立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市场化的品牌服务体系,完善品牌评估的质量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社会主办、行业自律、市场验证、政府监督的品牌评估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会长朱保成:培育好、建设好、保护好农业品牌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之契合消费者需要。我体会培育好、建设好、保护好农业品牌,对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意义重大。为此,建议:

一、 加强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近年来,以“三品一标”(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代表的品牌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依然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品牌主体不强、区域品牌理念尚未普及等问题。因此,建议把农业品牌建设放到更高的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并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政策。

二、 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安全放心的品牌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以实施品牌战略为契机,建立一套完整的符合市场规律、弘扬品牌价值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及监管追溯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消费者信心。

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农业的非标准性、同质性等特点,使得保护工作困难重重。因此,要下更大力气保护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代表的农业知识产权,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品牌农产品的行为,净化农产品市场。

四、 加强农业品牌的公益宣传。农业品牌相对其他品牌具有公益性、弱质性和特殊性,农业品牌主体相对较弱,对品牌的营销推广能力有限。因此,建议政府加强农业品牌的公益宣传,让优质放心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在保证消费安全的同时,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转化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奇:多管齐下让假冒山寨行为无处遁形

“假冒山寨”无品牌、无创新能力、低成本扩张的无序发展,不仅导致产能过剩,还造成市场混乱,削弱创新动力,破坏品牌建设生态环境。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轻。二是制度和执法体系有待完善。管理部门交叉,影响执法效率;“谁申请谁受益”专利保护原则不利于保护专利原创等。三是政府在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认识不够,轻原创而重引进;对山寨、侵权等行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此,建议:

一、 重塑“尊重原创、抵制假冒”的价值观,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铲除假冒山寨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尽快出台“国家品牌战略纲要”,各级政府发挥促进企业品牌建设的主导作用,拿出支持品牌建设的奖励措施和财税政策。

二、 完善立法,严厉执法,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违法代价。当前形势下应重拳出击,从重处罚;减低案件立案标准,加大刑事追责。

三、 大力鼓励有管控能力的、品牌化的商业连锁系统加快拓展,收编、压缩自由批发市场和零散店发展空间,斩断假冒山寨产品销售渠道。

四、 建立大数据管控系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审批蒙混过关和误导消费,让假冒山寨行为无处遁形。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品牌 建设 企业 国家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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