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

民建辽源市委:依法治理和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2016年02月15日 11:32 | 来源:协商新报
分享到: 

近年来,民营企业已成为全市经济建设、人员就业、社会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支撑力量,迅猛发展,逐步壮大。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加速向前推进,民营企业在依法治理和环境改善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民建辽源市委认为,目前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存在着政策法规不健全、依法行政不到位、司法效应不理想、法治理念不深入、产权结构不合理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民建辽源市委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营造民企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宪法修正案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结合《中小企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彻底清理和修订有关限制民企发展、或与民企发展不配套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对涉及财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相应的修改。在不与国家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具体可行、便于操作的促进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化倡导性的政策条文为切实可行有保障的法律制度;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不断提高为民企办事工作效率。从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出发,不断增强行政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依法履职,照法办事,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规确定各项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好政企之间的关系。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水平中,切实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通过强制推行阳光执法把执法过程公布于各部门网站、专栏、报刊,以处处“看得见”的行政方式,让行政执法行为接受公众的监督。

民建辽源市委建议,要采取措施努力实现公正、平等司法,积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发挥司法立案接待、财产保全等窗口作用,特别是在立案受理中提升立案效率,平等对待、快速立案、及时财保,一视同仁地为民营企业服务;要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和服务工作,增强民企法律维权意识。切实提高对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高度认识,作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全面增强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及发展后劲来看待;要依法深化民企产权治理结构调整,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积极发挥工商、工信等部门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监督作用,引导其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建立明晰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辽源市 民营企业 企业发展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