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各地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2月18日 09:5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分享到: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巩义市北山口镇水地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拾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等问题。张拾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且将收取的安置小区购房款单独记账,用于小区建设工程支出。2015年9月,张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葛韩庄村纵容破坏耕地和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葛韩庄村党支部纵容村民在村集体耕地上采掘取土,共违规收取取土费6.66万元,造成57.38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违规支出招待费8.83万元。葛韩庄村党支部书记姚振彦、党支部副书记贾银虎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会计马连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孟州市会昌办事处竹园村挪用移民专项补贴资金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竹园村挪用20万元移民大棚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村务开支;同时,集体土地承包金、房屋租金等共计53.37万元村集体收入未入村账,直接坐收坐支。2015年10月,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万令,村委委员、村会计袁景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马店村党支部原书记宁华锋、村委会主任宁松涛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问题。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临时占用马店村土地108亩,宁华锋、宁松涛、村委委员宁德明、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爱英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16.51亩村集体土地分配到自己及家人名下,侵吞土地补偿款共计5.9万元。宁松涛还侵吞工程附属物补偿款2000元。2015年9月,宁华锋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仙桃市120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操绪文收受他人现金等问题。操绪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34.9万元,为相关人员申办执业医师资格证提供帮助。安排工作人员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冲销本单位送礼、同城吃请等不正当开支1.4万元。在姚嘴仁和医院投资入股获利13.43万元。2015年12月,仙桃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操绪文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潜江市竹根滩镇财政管理所原党支部副书记、经管站站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主任聂远仲违规收费等问题。聂远仲在任职期间,擅自决定将代管的村级资金以会计服务中心名义在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7次,金额高达2430万元。竹根滩镇经管站严重违反收费管理规定,向各村违规收取账表费、档案管理费、合同管理费等共计10.68万元。竹根滩镇经管站公务接待开支数额大,共支出36.36万元,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站接待开支仍高达21.52万元,且存在同镇吃请等现象。聂远仲作为该站一把手,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潜江市竹根滩镇纪委给予聂远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经管局给予聂远仲撤销其经管站站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主任职务处分。

  3.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鄢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丹权违规占有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陈丹权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拨付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和粮食补助共计5.78万元占为己有;在该村村民建房过程中,收受他人所送现金9000元;未履行财务手续,将村集体收取的道路维修费1.5万元占为己有,抵偿该村所欠其个人债务。2015年11月5日,襄城区纪委给予陈丹权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 腐败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