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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的反思:孤儿院“观光客”,消费弱者的慈善旅游

2016年05月06日 09:08 | 来源:文化纵横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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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慈善活动日益兴盛,业已成为一种值得颂扬的社会正能量。但当更多的人参与到其中时,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究竟应该以何种面貌展现?部分学者和媒体人将蓬勃发展的慈善活动视作中国“公民社会”崛起的标志,认为以慈善活动作为平台和组织方式不仅能让公民在社会福利方面受益,更能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而实现政治上的民主化。但实践中的慈善事业却未必对所有人都有利,尤其对于慈善事业的目标群体:针对孤儿院、老人院等的慈善行为在许多时候将老人和儿童描述为“不正常的人”或者“可怜的人”,使之成为消费对象,其居住的场所也成为了“慈善旅游”的景点,献爱心活动变成了持续生产不平等关系的过程。

本文个案将展示在对孤儿院儿童的献爱心活动中,慈善人士往往将“命运悲惨”的弃婴当作获得“旅游”体验、教育子女、培养他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工具,以弱化他者作为完成“有价值的现代公民”认同感的途径。慈善活动确有颇多益处,但凡事皆有两面,本文主旨意在反思其不足,以审慎的态度检视当前学术界和舆论对中国各式慈善活动的全然赞誉,并将其与“公民社会”理念乃至民主化挂钩的观点。

本文田野调查地点是浙江省的永江福利院(化名)。永江市是浙江省重要的商业城市之一,以繁荣的私营经济著称,经济增长速度和人均收入水平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永江福利院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该市唯一一家由政府开办的收养弃婴、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2011年在职工作人员27人,其中专门负责照料儿童的保育员6人,皆为中年女性。在院儿童共80人,约有70%是三岁以下婴幼儿,约95%为病残儿童,未被领养的大龄儿童皆有智力残疾或肢体缺陷。笔者于2011年3月在该院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田野调查,2012年6-8月又进行了回访,调查期间,几乎每天都有来献爱心的慈善人士,他们的在场已成为福利院儿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同时这些慈善活动又生产出信息量特别丰富的话语和实践,建构起献爱心活动主客体之间的互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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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孤儿院“慈善旅游”

2011年六一儿童节早上,永江市福利院迎来了这天第一批献爱心的三十多名志愿者,他们同属于永江市一家非政府组织的义工团体。看到满屋的婴幼儿,志愿者们觉得很有趣,纷纷拿出手机和相机拍照。有婴儿被闪光灯惊哭,保育员便上前制止,但志愿者质问:“为何来献爱心却不让拍照?”也有志愿者把婴儿抱起来品头论足,探究孩子的性别和残疾状况,或问保育员们这些孩子“哪里不正常”,而后感叹他们身世可怜,不仅身患病症,还被父母遗弃。这批志愿者还未离开,又有温州商会的数十名商人前来捐赠。放下礼物,他们催促着进了婴儿房参观,并要求和福利院儿童合影。笔者见到其中一位突然搂住两个孩子,镜头里他笑容满面,而两个孩子一脸茫然。笔者身边的工作人员轻声问:“你看,这像不像我们平时去动物园抱个动物拍照?”待到访客离开,被抱过的孩子因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已开始放声大哭,保育员花了很长时间对他们进行安抚,过后还要打扫满地的垃圾。打扫完毕,又来了新的访客。儿童节这一天,永江福利院总计接待了八批前来献爱心的访客,人数过百。到晚饭时间,几位保育员表示自己已经累得吃不下饭了。据了解,过去几年每逢节假日就有很多人来福利院献爱心,但工作人员表示每次接待完访客,都会感到筋疲力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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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相或摄像是去孤儿院参观旅游不可或缺的环节


节假日扎堆献爱心的新闻近年来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报道。譬如有养老院的老人一个重阳节要被前来献爱心的人洗8次头、7次脚。福利院儿童同样也是扎堆献爱心的对象,在永江福利院,六一儿童节是来访人数井喷的一天,而孩子们基本上扮演的是“献爱心”活动的客体——被献爱心、被参观和凝视,被同情的“可怜人”,被计划愉悦的对象,但实际上,整个过程却更多地愉悦了来献爱心的人们,他们才是整个活动的主体。这些慈善人士似乎已经有意无意地将对孤儿的慈善行为发展成一种“慈善旅游”(philanthropic tourism)的活动,这种活动既可以帮他们达到慈善的目的,又可在其中体验到福利院儿童等弱势群体不同的生活经验,甚至还可以获得休闲娱乐的趣味。

事实上,慈善人士将对救济机构的访问变成一种旅游活动的现象在国外已经引起关注。在柬埔寨、尼泊尔和非洲南部一些国家,许多国际游客把对当地孤儿院的慈善访问和志愿服务作为跨国旅游活动的一部分,由此发展出所谓的“孤儿院旅游”(Orphanage Tourism)。这一项目近年来在这些国家已经逐渐发展成一种专门的产业,被认为是全球志愿者产业(Volunteerism Industry)的一部分。在参观孤儿院或者欣赏孤儿们的表演前后,国际游客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以支持孤儿院的运作。在永江福利院,我发现慈善人士的献爱心活动也越来越表现出明显的旅游活动色彩。依据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对旅游活动的定义:如果旅游者出于慈善目的而转移到其原本生活环境以外的地方停留少于一年时间的行为,可以称之为“慈善旅游”,它满足旅游活动的所有要素。

每个来福利院的“慈善旅游”者的深层动机可能不同,但他们都称自己是来向福利院儿童献爱心的。每次献爱心的行程从几个小时到半天不等,慈善人士有时间来做捐献做志愿服务,同时他们也具备“慈善旅游”的物质条件——负担交通费用、捐赠现金和物资等。此外,福利院本身也有条件成为“旅游地”:慈善人士对福利院有一种想象中的期待——福利院里的儿童都是需要同情的“不正常的可怜人”,去福利院能够体验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期待促使他们前往福利院进行“慈善旅游”。而“慈善旅游”中最吸引他们的“景观”莫过于福利院儿童各种“奇特”的身体残疾和部分孩子的可爱外形。此外,福利院里的儿童、工作人员、及义工团体负责人也有可能为“慈善旅游”提供服务。在这个过程中,福利院儿童和工作人员相当于“旅游地”的“土著居民”。虽然他们并不像柬埔寨孤儿院那样需要献上表演节目,但献爱心活动本身却也是一场仪式化的“表演”。在这个“表演”中,慈善人士和福利院儿童、工作人员同台献艺,在镜头前演出传递爱心的动人情节。当“表演”结束,“旅游服务”的提供者获得了“旅游收入”(捐赠等),而旅游者也付出了“旅游支出”。在这样的条件下,当所有的要素都串联起来,中国福利院的“慈善旅游”就变成了现实。“慈善旅游”作为普遍意义上的旅游活动的一种类型,不仅能够达到慈善的目的,也兼具休闲娱乐功能,而这就意味着福利院已经被彻底的旅游景点化(touristified)了。

编辑:王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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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福利院 慈善 孤儿院 观光 消费弱者 慈善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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