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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的反思:孤儿院“观光客”,消费弱者的慈善旅游

2016年05月06日 09:08 | 来源:文化纵横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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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寻常的娱乐体验

福利院的慈善旅游有着不同寻常的吸引力,据笔者观察,绝大部分慈善人士在永江福利院进行“慈善旅游”时,言行具有很高的一致性:认为福利院儿童不正常、可怜,所以他们要来献爱心、做慈善;同时也消费这些“不正常的可怜人”,围观长相“奇特”的孩子,观察他们的性别和身体残疾,将身体残疾但长相可爱的孩子抱起来玩耍——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增长见识、满足好奇心,甚至获得欢乐。笔者曾遇到有人感叹:“来一趟福利院,以前没见过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人现在都看到了。”在“旅游参观”的过程中,福利院儿童不仅成为了凝视(tourist gaze)的对象,他们的身体特征也成为一种标志——慈善人士对福利院儿童逐个观察、拍照实际上是对标志进行收集(collection of signs),一如在旅游过程中对于奇特景观的搜集,当他们看到残疾的身体,就认为自己在凝视的过程中捕捉到了“福利院儿童”的总体特征,并将这些“不正常的”、“可怜的”特征视为福利院的符号,而慈善旅游则恰好在消费这些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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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孩子合影留念也是慈善旅游的特殊体验


出于对人体残疾的好奇,慈善人士经常花大量时间仔细观察和询问每个福利院儿童的“毛病”,于是保育员常常被动地成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不停地回答问题,并把福利院里的孩子抱起来给他们仔细察看。不仅如此,工作人员还要经常辅助他们获得“旅游体验”,如抱婴儿、给婴儿喂奶等等。譬如当有年轻人想尝试抱婴儿,工作人员就得在一旁教他们正确的姿势,以防止婴儿坠落或吐奶。而一旦有一个人尝试了,其他人也蠢蠢欲动,结果经常是把婴儿一个接一个地抱一轮。曾有年纪大的人打趣说:“福利院是一个非常适合年轻人,尤其是准父母来接受育儿训练的地方。”然而婴儿在此过程中似乎也成为提供“服务”的角色之一——情况经常是,被抱过的婴儿一放回床上就哭,慈善人士们急着要走,不是把婴儿转交给保育员,就是把他们放回床上任由他们哭。于是保育员们常常抱怨,认为慈善人士给她们造成的麻烦远多于帮助:“因为他们每次来都要把婴儿抱一遍,等他们离开,哭声使福利院一天一夜不得安宁。”

相较于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义工团体的负责人更积极地充当了“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角色。由于对福利院的状况较了解,他们成了“福利院旅游”的“专家”。义工团体负责在网络发布志愿者活动的信息、安排行程并说明注意事项。据笔者观察,其注意事项内容大致如下:每次活动人数不超过8人(但实际上却经常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患病者不宜参加;衣着朴素,将长发绑起来以免被福利院儿童拉扯;每人需自带一包纸巾帮福利院儿童擦口水和鼻涕;尽量不要带皮包,避免福利院儿童随意翻弄;尽量不让福利院儿童玩弄手机,以防止有些孩子养成偷东西的坏习惯;尽量不带零食给福利院儿童,防止引起肠胃问题;不能大声吵闹,进入育婴房前要先洗手。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帮助保育员照顾孩子、打扫育婴房;教大孩子识字、画画、唱歌,和他们聊天、讲故事……若大孩子主动来接近,应该把握机会,让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福利院的孩子都喜欢画画和跳舞,应该多鼓励,然后诚恳地表扬,这样他们就会很开心……

从繁杂细致的行程安排与注意事项中,我们可以发现,作为“专家”的义工团体为志愿者们设计的计划非常清晰。他们像导游一样给志愿者提供了到陌生环境中详尽的“旅游清单”,包括准备工作、旅游“项目”、注意事项和促进活动顺利开展的各种“小贴士”(与不同类型的“土著居民”的不同互动方式等)。同时他们又是“旅游者”和“当地服务者”之间的联络人。譬如有一位义工曾向保育员提出:在每个孩子的床头贴上孩子的名字,免得新来的志愿者不停地问孩子的名字,这样对他和志愿者都方便一点。当时保育员们听到这个要求都沉默了,而后一个在福利院里长大,目前在寄宿中学读书的孩子听说后突然非常激动:“福利院不是动物园,不是给游客参观用的!为什么要在每个孩子的床头贴名字?”

尽管义工团体的负责人试图规范和管理志愿者们在福利院中进行“慈善旅游”的行为,但实际上很难实现这些目标。志愿者很多时候认为既然是在献爱心、做好事,就不应被批评限制。这些慈善旅游行为的话语与行动,看似都以福利院儿童为中心,以他们的情感需求为出发点,但实际上他们从来都是被表述的客体,对其情感需求的表述也充满了参与者主观的社会想象,他们也利用慈善活动持续生产和满足着这种自我感受与想象,获得“献爱心”后精神升华的体验(uplifting experience),甚至也从中获得休闲娱乐。

▍富有教育意义的参观体验

每逢节假日,永江福利院都有大量的中小学生跟随家长、老师一起来献爱心。其中以家庭形式来访的通常都是有一定经济条件的本地居民,献爱心以捐赠现金(一般为1000元及以上),或大量食品、玩具和生活用品为主。这些家庭来访时的场景也非常相似:家长们都表现得非常得体大方,频繁地与保育员和福利院儿童交流。相比之下,他们的子女则经常显得非常羞涩和胆怯,躲在父母背后、或站在门外,在父母催促后才肯进来。家长们经常会询问福利院儿童的身世背景和身体状况,绝大部分永江福利院儿童都有身体残疾,家长们听了就感叹:这些孩子真可怜,遗弃他们的父母太不负责任、太残忍了。许多家长还认定这些孩子肯定是在永江市打工的外地人遗弃的。

大多数家长也会站在福利院儿童的身边,对着子女说:“看看这些小朋友多可怜,这么小就被父母抛弃了,你们在家里有父母亲人的照顾,又有那么好的物质条件,是多么幸福,应该好好反省,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接着这段大同小异的话,不同的家长可能有不同的下文。有的家长批评自己的子女从来不知道珍惜,不努力学习。有的家长则鼓励子女以后来福利院做义工或者把他们的零花钱捐给福利院的小朋友。总的来说,家长带孩子来福利院的诉求有两种:增加子女的社交能力,以及反省自身,学会同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福利院对于这些家长的教育功能表露无疑:他们将福利院视为家庭的参照系,福利院儿童的生活必然不幸福的,以此来反衬家庭中孩子的幸福生活。也通过这样的对比,这些家长认为子女应该充分利用家庭所能够提供的物质条件来增强社会竞争力,比如努力学习以获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兴趣班培养广泛的兴趣,或掌握书本以外的多方面技能,这样才算是珍惜了来之不易的家庭幸福。

此外,福利院的教育功能并不局限于作为家庭的参照对象,家长更直接希望它能够有助于增加他们的社会经验,培养他们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有位家长坦诚的说:“带孩子来福利院参观是希望自己能够为下一代作出表率,同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这样他们未来才能够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用的人。”——很明显的,福利院儿童再次被认定是需要被同情的“可怜人”,既是家长培养子女成为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的工具,也是他们自身或者子女成为“有用”的人时必需的“垫脚石”——没有“弱势群体”作为参照对象就无所谓“强势群体”,没有对家庭、对社会“无用”的人,就无法界定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且惟有“强势群体”才有权力去同情作为他们对立面的“弱势群体”。而这一同情引发的反思过程,以及努力成为“有用”的人的过程,本身即是一个社会权力再生产的过程。

已有不少的学者指出,在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方式上面临全球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冲击与挑战:他们一方面试图追随“西方的”、“中产阶级式”的子女教育理念,让孩子更独立自主;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给他们施压以避免在市场化的社会竞争中落败。而这本身就体现了城市中产阶级父母对于社会流动性的焦虑。譬如永江的这些家长,他们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维系其家庭在整个社会等级制度当中的地位,但是现实还子女由于家庭条件的优越而生活“颓废”(迷恋网络、不擅交际等),看起来难担大任,所以他们需要费尽心机教育他们,培养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未来成为“有用”的人。在这个维系中产阶级家庭地位的过程中,家长们通过制造并利用福利院儿童“弱势群体”和“可怜人”的表述来促使子女进行反思,引导他们建立中产(乃至上层)的阶级意识,同时也再生产并且强化了福利院儿童和慈善人士之间的阶级差异。事实上,这种阶级差异的再生产并不仅仅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同时也是被想象出来的家庭与家庭、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当家长们在谴责弃婴父母的残忍,并强调他们一定是在永江市打工的外地人时,这一表述建构出一组二元对立的群体:一群是关心孩子各方面成长状况的本地中产(乃至上层)阶级家庭,一群是遗弃孩子的外地打工阶级家庭——孩子父母的经济与社会地位及其地域来源都被纳入到阶级差异的再生产中(reproduction of class differences)。由此,福利院对于施行“慈善教育”的家长来说远不仅是促进反思媒介,更是进行阶级意识言传身教的工具。

▍慈善与不平等的“公民社会”

“献爱心”、“社会责任感”等概念都是来访永江福利院的慈善人士经常用来定义自身行为的话语。“责任感”也常常被认为是志愿者们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最大动力和收获。由于慈善活动的公益性、自发性和非政府性,学者和舆论便不吝将他们阐释为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慈善活动-公民社会-自由民主制”的三段论被广泛地挪用到理解非西方社会的慈善研究中,甚而也成为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理想寄托。但如上文所述,中国慈善活动日益兴盛的同时,包裹其中的“慈善旅游”的活动本质却亦是方兴未艾,因而我们是否能够简单地用“公民社会”的崛起来定义慈善活动洪波涌起的境况?

个体慈善人士和义工团体希望透过自发的公益行动来传递社会责任和关怀,但在此过程中,实际却不断地再生产着不平等关系:将慈善的对象臆想为“不正常”或“可怜人”,并将他们“可怜”的“弱势群体”形象作为教育子女的参照系和塑造阶级意识的工具,甚至将他们的“不正常”作为旅游景观来消费。由此,“公民社会”的论调便陷入自我矛盾——本应同为所谓“公民”的慈善对象,在实际的慈善活动中不断被客体化、工具化,被想象和表述成不幸的边缘群体。因而,在此现实之下,轻言基于慈善的政治民主,实为言过其实。

本文原刊于《文化纵横》2015年8月号,注释从略,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王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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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福利院 慈善 孤儿院 观光 消费弱者 慈善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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