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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曾之明:发挥保险杠杆合力助力精准扶贫脱贫

2016年10月26日 11:02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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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用人才缺乏影响保险扶贫工作开展

由于自然环境较差、物质待遇偏低、管理机制落后,贫困地区人才流失通常较为严重,“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比较普遍。外面的人才请不来,自己的人才留不住,导致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企业,把握政策水平高、整合资源能力强、推进发展思路宽的人才都比较缺。具体到地方政府层面就表现为“墨守成规”、“慵政懒政”现象较为普遍,扶贫开发缺乏可持续发展理念,过分注重短期利益,为出业绩不惜破坏本已脆弱的生态坏境,引进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业。具体到保险企业层面就表现为目光只盯在自家保费收入和利润上,醉心于小市场的零和游戏,缺乏深耕保险市场、保护行业形象和协同发展共同把“蛋糕”做大的理念。同时,缺乏高层协调联动,把握政策能力不足,难以把握住保险业面临的新的政策机遇期,也难以同步响应地方政府的扶贫政策变化和扶贫项目发展,可能错失参与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推进保险业向广度深度发展的良机。

三、 推进我国保险业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广泛宣传动员,打造积极主动支持保险扶贫的大环境

一是组织开展“送金融保险知识下乡”活动。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可以定期选派政策理论扎实、监管经验丰富、保险业务娴熟的人员到贫困地区,有重点地向当地政府、干部群众宣传讲解“金融扶贫”和“保险扶贫”的相关知识,提升贫困人口的保险意识。二是双管齐下,提升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农民投保意识,合理引导、扩大政策性保险在贫困村的参保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向贫困地区延伸机构,提高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深度。三是设立“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县”。监管部门可以联合当地政府在保险机构所在地区设立“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县”,打造保险业精准扶贫亮点工程,以示范的力量带动整体保险意识的提升。

(二)加强与其它金融扶贫方式融合,促进保险与信贷形成合力

建议研究探索“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信贷扶贫模式以及“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在确保降低农民贷款门槛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小农户+小贷款+小保险”,提高扶贫对象小额人身保险覆盖率,努力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与融资促进作用。运用保险手段为信贷投放提供风险缓释,让保险资金在保障农业经营风险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产品深度开发:加快推广特色农险产品,适应精准扶贫需要

结合地域特色,开发特色险种。首先,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优先开发贫困地区特色果蔬、养殖等险种。其次,开展农险创新产品试点。再次,打造整体保险解决方案。针对农村贫困群体特点,量身打造保障和服务的整体保险解决方案。最后,扩大农险财政补贴范围。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补贴范围,从主要服务于传统农业产品,扩大至种植面积不断增加的反季节蔬菜等农作物。要更多地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探索将现有的扶贫项目、资金整体打包,转化为政府采购的形式,集中投入资金开展企业产业化扶贫。

编辑:韩静

关键词:保险业 精准扶贫 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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