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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欠饭店2.4万元7年才还 法院挂账是否违规?

2016年12月07日 10:1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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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后法院方面还清欠款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手写欠条显示,长清区人民法院以“执三庭关于执行信用社案件工作餐”的名义,自2009年到2011年12月期间,在曹娟的饭店用餐共计173次,费用12440元;2012年全年用餐91次,费用是7238元;2013年初到2013年7月份,这一数字达到36次,总计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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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欠饭店2.4万元7年才还


欠条下部注有“执行三庭”字样,并附有两个签名。曹娟称,这两人均为执行三庭法官,其中一人即为上述王姓法官。

按照这则欠条上的信息,四年间,该法院的工作人员共计在曹娟的饭店用餐300次,总金额24078元,均未结账。

这些钱究竟由谁消费,又为何一直保持“挂账”的状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上述王姓法官称,工作餐系“领导统一安排,统一结账”,对于欠款原因,其不愿多谈。

新京报记者据此联系了涉事的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该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曹娟所持欠条属实。而关于这部分费用,其称系当事工作人员“个人行为”,将对此进行调查。而对于王姓法官所称“领导安排”一事,上述工作人员不予置评。

法院“欠两万多元饭款7年不还”一事,很快引发舆论关注。昨日下午,曹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已有自称“长清法院工作人员”的人,携带现金来到店里,将欠款还清。


编辑:杨岚

关键词:法院欠饭店2.4万元7年才还 法院欠2.4万元7年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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