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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业管理 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山东平阴县政协专题协商物业管理结硕果

2015年10月15日 10:16 | 来源:联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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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县的物业管理工作将走上正轨,感谢县政协的关注支持。”9月29日,平阴县房管服务中心主任徐延柏对县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主任孟广林说。这标志着县政协首次专题协商会协商成果进入了决策,达到了“协之有效、商必有果”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县城新建小区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居民群众家庭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新老小区停车难矛盾迅猛加剧。为此,平阴县政协顺势而为,及时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列为本年度协商的首个议题。“不干则已,干则干好。敢于说、善于说,也是一种责任担当。”平阴县政协主席吴英文在县政协九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确定协商计划和协商议题时如是说。

  为搞好这次专题协商,5月份,平阴县政协启动了居民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专题调研,邀请6名议政能力强、建言水平高的特邀界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管副主席带队实地调研了县内4个居民小区及其物业公司;6月初,平阴县政协主席吴英文亲自带领调研组专程到济阳县进行学习考察。在7月3日召开的专题协商会上,6位应邀委员、2位街道社区特邀群众代表分别就加强居民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提问题、谈建议,县住建委、县房管中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现场互动答疑。

  “请房管中心会后按照2月份刚刚实施的《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结合政协专题协商报告建议,尽快制定平阴县的物业管理办法以及物业联席会制度,争取下次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平阴县政府副县长于瑞民在7月3日县政协居民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专题协商会上表态说。

  协商会过后,为提升专题协商会协商成效,平阴县政协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送了《专题协商报告》。《专题协商报告》在指出制度建设不到位、市场主体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同时,建议县政府尽快出台平阴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专业经营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细化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物业移交、改造整治等各类遗留问题的解决途径,为依法推进全县居民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

  9月28日,平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平政字〔2015〕48号),文件对物业主管部门、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镇街、社区居委会、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表述和划定,对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了分类指导,县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镇街依法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物业管理是商品消费宣传。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东平阴县政协 协商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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