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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薄谷开来死缓减为无期 附加刑不变

2015年12月15日 09:40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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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点

刘志军变化:从拒绝辩护到积极改造

公安部秦城监狱在提请减刑建议书中称,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刘志军,表现良好,还被评为2014年度获监狱劳动改造积极分子。与刚落马时相比,刘志军经过了从拒绝辩护到积极改造的变化。

据建议书显示,罪犯刘志军服刑改造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能够主动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正确认识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其撰写的警示价值文章《我对所犯罪行的反思与剖析》被监狱评为二等奖;狱中他还能够力所能及地参加劳动改造,认真完成劳动任务,按规定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现较好,2014年度获监狱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而3年前,他还拒绝辩护。据媒体报道,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对刘志军进行审查起诉后,次日,检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刘志军放弃了这一法定权利。

刘志军的律师钱列阳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他第一次见到刘志军是在2013年春节之前,会见并不愉快。“我们见面之后,我跟他介绍自己,告诉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他担任辩护人。”刘志军望了望他说,“审查起诉意见都对,我签字。”

钱列阳回忆:他(刘志军)的态度明显不配合。第二次会见,刘志军的态度还是“不谈高铁,不谈法律”,说自己进来两年了,从来没有接触过律师,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他反复说一条,‘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认,事实都是这样’。”

庭审五日后,钱列阳在秦城监狱第三次会见刘志军,刘志军表示“无论生死,都不上诉。”钱列阳回忆,他问刘志军有没有话要带给女儿,“他回答,没有什么要说的。”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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