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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政协专题协商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防范民间融资风险 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2015年12月25日 14:29 | 作者:徐晓华 | 来源:江西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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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行为立法滞后,监管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市政府应尽快制定地方性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市民投资风险意识”“要引导民间融资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12月11日,乐平市政协召开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专题协商会,委员们围绕如何加强对民间融资企业行为的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争相建言。

近年来,乐平市民间融资企业发展异常活跃,登记注册的各类投资公司现有65家。由于前期监管不到位,许多民间融资企业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导致2014年以来风险集聚、案件频发、信访不断,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年初召开的乐平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委员们对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呼声很高,不仅有大会发言,也有委员提案。全会闭会后,市政协主席会议把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类提案列为1号重点提案进行督办。为有效推动政府加大民间融资行为监管力度,促进民间融资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协根据委员们的意见,经市委同意后,又将其列入了年度专题协商议题。专题协商会前,市政协于9月份组成专题调研组,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调研,全面了解该市民间融资企业经营状况及政府开展民间融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并赴温州考察学习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经验做法,形成了调研报告。

专题协商会上,委员们发言踊跃,与政府金融办、银行、市场监管局、公安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互动不断。建议比较集中的是,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地方性的民间融资管理办法。洪嘉乐委员认为,目前,乐平民间投融资企业超范围经营普遍存在,个别企业利用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制定民间融资行为管理办法势在必行。“在国家尚未形成专门法律,没有明确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政府要引导民间投融资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做到信息透明、诚信经营。要建立民间投融资监管规章,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事务所等相关司法机构也应积极配合,共同防范和化解民间投融资风险,以达到投资者获利、企业发展双赢的目的。”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汪立夫委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民间融资对象大多为中老年群体,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相对淡薄,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懂得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社会危害性。”针对乐平市因民间融资引发的群众上访潮问题,多数委员建议,政府要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取缔民间融资企业带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广告宣传,建立民间融资信息平台,为投资者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同时对失信融资企业和非法融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市长助理、中国人民银行乐平支行行长孙景煌表示,将认真研究委员们提出的协商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在近期内补充、修改好已经形成的民间融资管理办法草案,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民间融资行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把‘双刃剑’,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维护好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乐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市政协主席万玉华如是说。 (徐晓华)

编辑:薛鑫

关键词:乐平市政协 协商 民间融资行为 地方性民间融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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