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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出台多项举措

为政协协商民主“三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2016年01月07日 08:55 | 作者:刘海滨 周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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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会上,抚州市市委书记肖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服务全市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促进政协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政协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为推进全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化”)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根据政协协商民主实践的发展,《意见》将党代会报告,党委或党委、政府联合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等8类重要事项,纳入协商的内容,使协商内容更加具体明确。同时,《意见》对各种会议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等协商形式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对协商计划的制订、协商活动的开展和协商成果的报送等具体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的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并制定协商成果的采纳、运用和反馈办法;对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或党政领导批示研办的协商成果,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负责督办,并将办理结果向政协反馈,促进政协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

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协协商做法和经验,也被抚州市委上升到制度层面写进了《意见》当中。比如:在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方面,规定“政协全会时,要安排下一级党委主要领导参加大会开、闭幕式”;在加强政协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各县(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数量上应统一,名称上应规范”的规定,更有利于市县(区)政协的衔接互动,提升全市政协组织协同协商的水平。

据了解,在此次会议召开前一天,抚州市委专门举行中心组集中学习报告会,为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各县(区)政协主席、统战部长以及市直部门“一把手”近230余人作了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专题报告,从市委文件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和文件的新思想、新举措、新提法以及如何更好发挥人民政协重要渠道作用三个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市政协主席谢发明表示,“市委首次以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专题学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必将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在抚州落地生根、实践发展。”(刘海滨周伟)

编辑:薛鑫

关键词:江西抚州市委 政协工作 政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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