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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不得提名为政协委员候选人

——临泉县推行信用信息应用建设

2016年01月22日 13:53 | 作者:姜晓东 | 来源:江淮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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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临泉县印发了《临泉县信用信息应用暂行办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和互信的信用环境。

《办法》规定,临泉县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临庐产业园、城南新区在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办理政务、商务、社会以及其它服务时,要核查有关信用状况,即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对诚实守信的优先给予相应服务,对有拖欠银行贷款或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并拒绝还款,在信用记录中仍然有不良贷款或拖欠财政资金(国有资金)余额的,拒不执行司法机关有关债务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并拒绝纠正等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在失信行为得到纠正后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

《办法》还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失信行为的不得提拔使用。企业法人代表和自然人有失信行为的不得提名为下一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企业法人、其它经济主体和自然人有失信行为的不授予各类荣誉称号。企业法人、其它经济主体和自然人有失信行为且拒绝纠正的不得享受财税及其他有关政策优惠服务、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

同时,该县还建立信用自我纠错、主动纠错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对已悔过、纠正的失信行为予以适当保护,其失信行为得到纠正后,可以重新恢复信用。(姜晓东)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委员候选人 临泉县 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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