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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 乡村教师每月补助300元

2016年05月25日 15:27 | 作者:赖雅红 |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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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漳州将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免除学杂费,并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一般贫困生由每学年每人提高到1700元,低保家庭学生提高到3000元。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下发的《漳州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获悉的。

7356万改善贫困村校办学条件

《方案》中提到,漳州将着力解决贫困山区孩子读小学困难问题,对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撤并校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恢复部分办学;研究实施1-3年级分点办学。

计划投入7356万元,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结合全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投入5611万元(其中建设类投入3046万元、设备类投入2565万元),改善95个贫困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结合全市中小学发展项目建设,投入1745万元建设贫困乡村中小学项目9200平方米。推进薄弱高中达标建设。

乡村教师每月补助300元

《方案》指出,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补贴外,平均每人每月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确保省级财政对3个重点县所需经费进行综合奖补落实到位。

开展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一批、按标准新建一批乡村教师周转宿舍,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制度

《方案》提到,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免除学杂费,并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一般贫困生由每学年每人提高到1700元,低保家庭学生提高到3000元。

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校)免除学杂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而高校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提高到4000元,其余贫困家庭学生提高到2500元;高校助学贷款执行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8000元至10000元等。(记者 赖雅红)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贫困 乡村教师 学杂费 家庭 漳州 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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