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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应该是什么样?

山东枣庄市政协视察依法行政工作小记

2016年06月24日 15:19 | 作者:吴成宝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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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枣庄6月24日电“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的管理,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6月14日,一份《枣庄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征求意见稿)》引起市政协副主席杨家国的思考:政府就依法治市规划主动征求政协意见,本身就体现了法治政府的精神。但法治政府应该是什么样?枣庄目前建设得怎么样?有何差距?带着这些问题,6月16日,他“迫不及待”地带领委员就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决定“一探究竟”。

在枣庄市法制办,一份《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引起委员们的注意:“严格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这样的规定意义非凡。” 胡少华委员说:“但凡政府决策,必然牵涉公众利益。但政府也有自身利益,如何平衡?在‘定规矩’时就把‘公众参与’等程序引入,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法为良法’。”

“立法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后,我市今年计划立法3件,第一件就是《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让‘规矩’来‘规矩’政府制定‘良法’。”枣庄市法制办副主任王广忠说。

“徒法不足以自行。”规矩有了,关键是实施的怎么样。“我们抓住被列入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的机遇,整合16个行政执法部门,成立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从源头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在该市滕州市龙泉执法中队,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

“不服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勇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说明群众法律意识觉醒了,政府普法宣传有成效;但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行政执法还没有做到完全‘守规矩’。”刘荣渊委员说。

在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张落款为枣庄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枣庄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监督函》清楚地载明:“您所反映的枣庄市环保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依法进行监督。”设立专门机构进行自我监督,显示了政府的信心和勇气。至此,委员们形成共识:“法治政府必须是一个‘有规矩’、‘守规矩’、‘可监督’的政府。”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政府法治思维树立、行政职能转变、透明政府建设等建议,杨家国副主席总结:“要将这次视察成果运用到依法治市规划的制订上,为2019年枣庄建成法治政府献计献策。”(吴成宝)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东枣庄市政协 依法行政工作 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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