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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协首次开展立法协商聚焦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2016年07月14日 09:26 | 作者:袁媛 | 来源:绵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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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市政协首次召开立法协商会议,就《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市政协主席张锦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订后,我市成为全省第一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为加强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广大市民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第一部实体法规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市城管执法局受市政府委托完成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文本的起草、听证工作。市政协也在前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立法协商工作,与部分委员、专家及相关部门就立法协商工作相关事宜交换意见,起草了《绵阳市政协立法协商规则》、拟定了专家组成员,并组织相关成员开展立法协商调研等。

会上,市城管执法局作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参会的市政协委员、专家、市民代表积极发言,围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新设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以及保障和监督管理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张锦明指出,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政协直接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形式。市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议,以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在立法过程中的参政议政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对推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促进立法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等具有重要意义。

张锦明强调,《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具有必要性,这充分体现了我市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共创便民环境,维护社会公平、共享城市资源,优化人际关系、共建和谐家园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理念。市政协要通过立法协商,将社会各界的协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立法机关,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力助推我市立法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李京平、市政协秘书长刘联山出席会议。

编辑:薛鑫

关键词:绵阳市政协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张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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