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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惠及2752人的政协建言成果
2013年9月中旬,家住宁国城区的程卓玲接到通知,让自己和丈夫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这让她惊喜不已,因为1982年夫妻俩就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退休后老两口从未想过还会有奖励。
不仅是程卓玲夫妻俩,享受到这项奖励政策的还有包括他们在内的2752人。从2014年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被列为该市的常规性工作,资金发放来源被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三年来,该市累计发放资金576.7万元,2752人享受到该项政策。
但鲜有人知,这项奖励政策的“落地开花”离不开政协委员的呼吁建言。2013年1月,在宁国市政协第九次会议上,方云翠、吴艳玲等6名卫生、计生系统政协委员联名呼吁:尽快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让许许多多的计生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方云翠说,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条例》,明确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退休时发放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虽然《条例》已于2011年3月15日实施,但由于宁国市没有落实此项政策,致使企业退休职工权益得不到维护。
委员的呼吁很快引起了宁国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重视。同年5月27日,宁国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依法兑现企业领证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奖励。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国企改制下岗职工和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退休时一次性奖励2000元,城镇终身无子女或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的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10000元。
此外,《意见》中还明确了补助对象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经费来源保障和工作程序等内容,对申请登记、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等各环节作出具体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确保资金发放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过程中,宁国市卫计委还化解了较多的遗留问题和社会矛盾,尤为突出的是该市原交通局下属单位市运输公司改制职工,改制时已经兑现过1000元,按相关政策不再享受奖励,造成近50人多次反映该问题。经请示宁国市政府后同意补齐2000元标准,兑现以后,矛盾得以逐步化解。
“委员建言情真意切,作为主管部门更应积极回应。通过建立常年受理、集中审批、打卡发放、应享尽享的长效机制,不仅维护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宁国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科长江峻说。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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