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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用好"问责"这把从严治党的利剑

2016年08月16日 09:0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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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地生根?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要求。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在实践中探索落实措施,在工作中敢于监督执纪、敢于担当。

近日,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召开了一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交流会,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与内涵,研讨贯彻举措和落实办法。

从2015年3月进驻以来,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共查处3起违纪案件,对10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对3人进行问责。其中,1名正局级干部因领导责任问题被问责,1名副局长和1名处长因主体责任问题被问责。

纪检组副组长修晓波介绍了因调查一起违纪违规案件不力,对牵头负责的一名副局长问责的情况。在审计中发现的一个违纪违规问题,早在2013年政协机关服务局就已经成立核查小组专门调查,并由一名副局长担任牵头人。然而,近两年的调查却始终没有查出结果。最终,这名工作不力的副局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他的问题是担任的是核查小组的牵头人,工作不力,导致整个核查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大的进展,所以我们决定给他问责,给他一个纪律处分。”修晓波说,对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人,今后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予以追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中央纪委派驻的纪检组,如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面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周新建表示,监督执纪问责如果有人情关系在里面,往往就容易变形。派驻纪检组地位相对超脱,派驻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坚持原则上就有天然的优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问责过程中,派驻纪检组要敢于担当,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绝不把“问责”这把从严治党的利剑,当成摆设品。“要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就要有敢于较真、敢于亮剑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单位,只要是违反党的章程或者其他法规,或者是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我们就要追究,就要问责。这就是纪检组、纪检干部的责任。”周新建说。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周新建进一步介绍说,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正在制定政协机关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监督别人的同时监督好自己,也是纪检组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以及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然。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 从严治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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