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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制度出台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2016年08月23日 19:53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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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方式有哪些?

在责任追究处理上,意见明确了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五种方式。这几种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旦被认定发生国企资产损失,相关责任人不仅将面临从“批评教育”到“免职”等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还可能同时面临经济上的严惩。

根据意见,扣减薪酬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回收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此外,如果被给予“禁入限制”的处分,相关责任人将“五年内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这些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威慑力大,让制度真正落在了地上。”李锦说。

谁来实施?

根据意见,一般资产损失由本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上级企业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直接组织开展。达到较重或重大资产损失标准的,应当由上级企业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如果多次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影响、资产损失金额特别巨大且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完)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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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追责 制度 投资 国企 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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