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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加快修订食用盐生产及使用标准”提案办理协商综述

2016年09月05日 09:59 | 作者:包松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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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提案


关于加快修订食用盐生产及食用标准等工作的提案

主办:国家卫计委

提案人:台联界别

内容:

我国是一个高血压大国,也是一个高盐饮食国家,用盐量居世界之首,居民食盐摄入处于长期明显超标状态,这对于国人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修订食用盐生产和食用标准刻不容缓。为此,建议根据《国际食品法典》中的《食用盐国际标准》,修订1999年我国制定的食用盐生产标准,大幅降低食用盐中钠含量的标准。

一、 进行营养干预,实现减盐不减咸。实行营养干预,提高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针对我国居民因微量营养素普遍缺乏而导致各种慢性疾病发病率高的实际情况,在食盐中科学添加具有“咸味”提升功能且又能补充人体所需营养的植物提取物,比如从动植物中提取的具有咸味提升功能的氨基酸、低聚糖类和功能性肽类,既可降低钠含量、达到减盐的目的,又能补充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促进食盐向营养健康方向发展。

二、 以财政补贴和行政干预普及硒碘盐。我国是一个缺硒大国,建议研制从富硒植物中提取有机硒,以改善我国居民硒营养状况。国家应采取财政补贴和行政干预措施,普及植物硒碘盐在缺硒地区的供应,从而解决我国居民普遍缺硒的问题,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

三、 修改相关法规,拓宽低钠盐应用范围。我国南北各地均有腌(泡)菜的传统,但是在腌(泡)过程中,普通食用盐会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致癌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很大。通过调研,有一种乳酸菌腌(泡)菜盐,能有效抑制亚硝酸盐的生成。因此,建议国家明令禁止普通食用盐作为腌(泡)菜盐,推广乳酸菌腌(泡)菜盐作为腌(泡)菜专用盐。这样既满足了我国居民的传统饮食习惯,又可避免长期食用腌(泡)菜的致癌风险。依据目前的食品法规,我国低钠盐只能用于烹饪,而我国居民的食盐摄入有大部分来源于咸味食品加工。因此建议修改相关食品法规,拓宽低钠盐的应用范围,使其可在腌制食品、咸味食品和加工食品中使用,并限制咸味加工食品的钠含量。

四、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用盐。设立公益性广告专项扶持资金,在国家级、省市级主流媒体投放公益性广告,普及食盐与健康相关知识。通过各种宣传措施,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绿色、健康、安全的低钠食盐产品,切实改变我国居民几千年来形成的重口味高盐饮食习惯,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加大对农村居民用盐知识的宣传力度。据营养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居民食盐摄入量远高于城市居民。因此,应加大对农村居民用盐知识的宣传力度。

五、 加快代盐食品研发,制定相关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一些国家都已经制定代盐食品的相关法规。在欧美,食盐替代品、零钠盐等产品已经上市销售。而我国在代盐产品方面还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建议加快代盐食品的研发和相关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食用盐生产 提案办理 柴米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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