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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出台委员履职工作规则

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09月29日 08:43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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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广州9月29日电(记者林仪 揭春雁)“有了《规则》后,委员履职有了依据,这对规范政协委员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9月28日,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通过施行。《规则》六章三十一条,分为总则、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保障、履职管理和附则。《规则》明确提出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设立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履职信息汇总管理工作。

今年3月,全国政协下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各级地方政协陆续参照出台了相关规则。为加强广东省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调动省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发挥省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凝聚力量、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政协草拟了《规则》初稿,并充分听取各专委会领导、各界别委员召集人和发言人以及地市政协领导、省委组织部、统战部门的意见建议。

委员们认为出台《规则》是广东省政协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有力举措,对于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调动委员履职主动性意义重大。各市政协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将参照《规则》出台相关规则,完善委员履职服务。

编辑:薛鑫

关键词:广东省政协 委员履职工作规则 委员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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