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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协讨论委员履职规则和有关人事事项

2016年11月30日 15:18 | 作者:叶明 江源 | 来源:韶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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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韶关市政协召开十一届第二十九次主席会议,讨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韶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讨论稿),协商有关人事事项等。市政协主席李石保主持会议,副主席兰茵、贝抗胜、何伟青、刘大济、王乙未、张文铭和秘书长陶学权出席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和各专委会主任列席会议。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动委员履职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政协章程、广东省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市政协拟于近期出台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会议听取了陶学权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韶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讨论稿)的起草说明,并认真讨论了这个工作规则讨论稿。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积极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协商了市政协有关人事事项和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有关事宜。

会议决定,将上述有关事项提交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委员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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