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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通报整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2016年12月28日 16:09 | 作者:吴为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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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7月6日至9月5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全国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4日,中央巡视组向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12月28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情况。全国政协通报了对少数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淡薄问题;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整改。

中央巡视组提出,全国政协在“四个意识”方面存在差距,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在整改通报中,全国政协提出,对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工作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问责。给予当事人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由正局级领导职务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针对“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全国政协提出开展“庸懒散松”专项整治、创新联络服务政协委员方式方法、提高调研质量。

同时,对于“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全国政协整改提出,逐一调查,摸清企业资产和债务底数。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已将1家企业账外投资登记入账。组建专班,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如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

中央巡视组还指出全国政协“工程项目和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对此,全国政协整改通报表示,制定基本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确立、设计、实施与监管、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对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机关室局办公用房、秘书办公用房的面积、使用、管理、腾退等作出规定。

在整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方面,全国政协通报表示要聚焦主责主业,对机关经办企业撤销脱钩问题,分别组织工作专班对所办企业摸清底数、逐一研究、分类处理。对具备注销条件的企业已停止营业并立即启动注销程序,对需要移交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对参股企业已作出依法依规彻底退出的方案。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国有资产流失 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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