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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四川省委会:人工智能立法需体现有限性责任
民盟四川省委会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出
人工智能立法需体现有限性责任
人民政协报讯(记者 韩冬 通讯员 刘红梅)7月5日,民盟四川省委会组织调研组就民盟中央重点调研课题“人工智能立法监管研究”和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重要工作“助推绵阳科技城加快发展”赴绵阳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西南科技大学特殊环境机器人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调研,实地考察科技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面临问题、需要立法保护和管理规制等情况。调研组面对面听取专家、教授、技术骨干等对推进人工智能立法监管的意见建议,并与绵阳市相关部门、企业负责同志和专家围绕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构建相应的法律体系等方面进行研讨。
调研组认为,目前我国人工智能立法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调研组建议:多参照欧美发达国家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立法应循序渐进,顶层设定原则宜宽不宜细,前期可分行业制定,用公约、指导性政策等加以约束;应理出责任链条,体现有限性责任。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立法 调研 省委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