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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政协智能资源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张国栋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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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推进保障性智能资源向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延伸

  提案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保障性智能资源的三个系列,推动了提案的办理。

  第一,国家民主政治层面保障机制的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提案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呈现出经常化、制度化的新趋势。

  1980年,全国政协取消了委员提案的时间限制。此后,委员在大会期间和平常都可以提交提案。1984年,全国政协将原来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提案工作委员会,成为常设机构。1988年初,《全国政协提案工作试行条例》产生,多年提案工作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用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1991年通过了《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条例》对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和工作机构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人民政协制度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文件。1994年10月,全国政协八届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工作的制度。1995年,《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突出了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党委、政府保障机制的运行。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党政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和支持。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有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健全和完善承办工作的各项制度;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要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不得拖延推诿;有关承办单位要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办理工作;要不断提高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质量,要件件有答复,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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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提案 办理 工作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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