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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1月11日 09:0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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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回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围绕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建言献策,体现了对品牌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质检总局作为国务院质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品牌建设责无旁贷。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 我国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和质检总局所做的工作。进入“十二五”时期,品牌建设首次纳入国家规划,“十二五”规划发布后,我们会同七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的部署,质检总局开展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广大企业创建品牌;二是组织有关机构研究品牌;三是推动各地政府打造区域品牌,组织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四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品牌,建立品牌的维权保护机制,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五是发动各类媒体宣传中国品牌。

二、 我国品牌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品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自主品牌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品牌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从质检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质量问题制约着品牌发展;我国产品总体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标准水平和可靠性还不够高,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尤其是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工作还缺乏统一的协调推进机制和配套措施。

三、 “十三五”期间质检总局推动质量品牌建设的考虑。政协一贯关心品牌建设,特别是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提案建议,包括把品牌纳入“十三五”规划、组建指导委员会、建立品牌评价发布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我们都非常赞成。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加强供给侧的质量提升,做好“十三五”期间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一是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品牌建设的规划和立法工作。比如和发改委等各部门一起研究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完善推进机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加快推进质量促进法的立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完善品牌的培育机制,建立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特别是用好“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结果,以质量提升来树立中国品牌的国际新形象;三是推动品牌评价国际互认;四是加大品牌的保护力度,联合商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保护优势产品,建立舆论监督机制;五是组织实施好质量品牌的提升工程。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全国政协 品牌建设 双周协商座谈会 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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