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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让档案多和研究者“见见面”

2016年03月09日 11:40 | 作者:侯欣一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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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档案及档案的保护工作更加重视,各级档案馆的硬件条件和保护手段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学者们也普遍反映不少档案馆在档案的使用和开发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问题,且有些问题是长期存在。如对许多该依法开放的档案通过行政手段人为设定限制,不让查阅;查阅档案手续繁琐,查阅一些档案必须经过某一级部门批准,然后转上一级部门同意,再转回档案馆办理;人为设定查阅数量和次数;查阅和复印档案的收费标准太高;不提供具体的档案分类目录,使查阅者无法提供查阅信息及申请;以档案正在数据化为理由拒绝查阅;不重视档案的整理和研究等等。对于历史学研究而言,资料是研究工作的前提,而在资料中,档案又是最可信的资料。上述现象的存在严重地制约着学术的发展,并最终影响到整个国家和民族对一些历史问题的认知。


我认为,应改变只保密不解密的观念。在档案馆系统普遍存在着一种观念:自己的职责是保管而不是利用,是保密而不是解密。受这种观念的影响,甚至一些在海外已公开的档案国内也很难看到。保管好档案固然重要,但资料的最大价值是利用,必须改变传统的观念,为严肃的学术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由全国人大组织档案法执法情况大检查。自档案法颁布以来,中国的档案事业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通过执法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推动档案法的进一步落实。


由国家档案馆发布统一查阅的办法、调档费(查阅费)和复印费等,取消对查阅次数、数额等限制。


对档案法进行必要的修改。最近国家正在对档案法进行修改,希望利用本次修改的机会增加档案解密的程序性规定。现行的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形成后30年需解密,但无解密的程序性规定,更无对不履行法定的解密职责的单位应承担何种责任,同时也无救济的办法,希望增加此方面的条款。


此外,正在数据化的档案,已整理好的和尚未整理的应该开放。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陈佳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侯欣一 让档案多和研究者 “见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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