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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机制和制度

2016年03月17日 17:54 | 作者:马利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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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突出的制度优势和广阔的工作空间。

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已经建立了自上而下从国家到各地方县一级的组织机构系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建立了一系列配套的协商制度,并且不断对其加以完善。对于协商民主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方式,人民政协构建了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通过会议商讨,专题调研,提交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等方式实现各方的民主协商。人民政协不仅是凝聚政治力量的场所,也是汇集治国智慧的场所,政协委员广泛来自于社会各界,大都是各界的精英人才,具有较强的公共理性和建言献策能力,可以为国家的治理倾其才能、贡献智慧。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在60余年的发展中,坚持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精神,建立了规范有序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深化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机制,也积累了丰富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验,可以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中,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模式和借鉴。

加强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机制和制度建设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身的机制和制度建设,仍然是今后重要的课题。

进一步完善协商形式,扩大协商平台。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政协在现有的协商会议制度中,应着重增加各类专题协商的分量和灵活性,增强政协渠道对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敏感度,针对社会当前的某些突出矛盾或某一重要问题,设立能够快速便捷地启动专题协商和对话程序的机制。如议题的提出,可以是执政党,可以是民主党派,可以是政府部门,可以是政协组织,可以是民间团体,也可以是政协委员等。同时设定相应的议题审定机制。只要议题切中合理,即可组织议题的关联方进行专题协商对话。在中国社会转型、多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的过程中,大量国家体制外的社会新生力量纷然涌现崛起,社会的自由度和活跃度空前提升,这是执政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所面临的重要社会新格局。在这种格局下,政协应积极扩大协商平台,并着重将这个平台面向新生的社会力量延伸。对于一些影响力强、活跃度高的社会群体,包括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等,应该积极团结吸纳。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在这个协商民主平台上,“朋友当然越多越好、越铁越好、本事越大越好”(习近平2015年5月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政协机构应更加畅通社会群体的协商渠道,建立完善的意见汇集和利益表达机制,积极扩大和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得社会的民意表达和传播变得畅通无阻。政协机构应该积极利用网络,开辟具有公共论坛性质以及民意调查性质的网上渠道,探索网络议政的新形式,对内可以有政协委员的专门论坛,对外可以有面向社会的开放性论坛,还可以就某一阶段社会所关注的问题设立专题性论坛,通过这些渠道,广泛收集民意,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与互动。

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制度衔接。政协应确立与党政部门协同的公共决策前的协商制度和决策实施中的跟踪制度,建立不同界别的委员与相应职能部门的对话问政制度,助推公共决策。政协组织中的专门委员会,可针对所对应的政府部门,沟通相应界别的委员和相关专家、社会人士等,建立经常性的对话问政制度,根据社会、民意的诉求,及时启动对话问政程序,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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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政协 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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