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各地查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4月13日 09:33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分享到: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遵义市桐梓县高桥镇周市村党支部书记覃祚国私分侵占群众补偿款等问题。覃祚国在土地征用补偿工作中,伙同他人私分应支付给群众的补偿款和青苗费共计12.3万元。其中,个人分得4.3万元。另查明,覃祚国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以办理危房改造需要花钱请人吃饭、抽烟为由,收受危改对象现金1.9万元,并占有群众危改补助款1.2万元。2015年9月,覃祚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舍分局原局长杜涛收受好处费问题。杜涛在办理微型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中,与代办人员达成口头约定,由其帮助代办人员推荐代办业务,获得补助后按每户2400元收取好处费。杜涛共收取好处费5.76万元。同时,杜涛还向3户申办微型企业的村民索要8000元好处费。2015年12月,杜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黔南州都匀市归兰水族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张鑫违规挪用危改户补助问题。张鑫在都匀市原基场乡社会事务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拿两个危改户存折到基场信用社取出危改补助金共计11000元。被发现后,张鑫于2015年4月10日将11000元现金交还原基场水族乡社会事务办公室。2016年3月,张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曲靖市会泽县畜牧兽医局火红乡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夏显著伙同他人套取、私分畜牧补贴资金问题。夏显著利用担任火红乡畜牧兽医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私分畜牧补贴资金33.16万元,其中夏显著本人分得9.07万元。2015年7月,夏显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云南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咸阳市长武县洪家镇西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韩亚民贪污扶贫资金问题。韩亚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扶贫资金1.8万元。2016年1月,长武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干部封宏权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封宏权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危房改造资料,骗取补助资金1.3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2月,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给予其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榆林市定边县白湾子镇姚台村党支部书记高展贪污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高展利用虚假资料套取移民搬迁款6.34万元,虚报工程量套取3.45万元,从中贪污8500元。2016年1月,定边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柴崖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公款吃喝问题。高永红任柴崖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多次组织公款吃喝和违规公务接待,共计支出6.8744万元,以维修水井、排洪渠和租用铲车、雇用村民务工等名义在村集体报销。2015年12月,宝塔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 不正之风 腐败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