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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 答复 评议环环紧扣

福建厦门市政协把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

2016年01月21日 09:54 | 作者:照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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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厦门1月21日电(记者 照宁) 1月19日,厦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天,记者注意到在市政协一间大办公室,几张陌生的面孔正围坐在大圆桌前紧张工作着,短促的键盘敲打声此起彼伏。市政协提案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来自市教育局、经信局、公安局、规划委、交通局、发改委、市政园林局等8家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工作具体联系人。”此次会上,市政协提案委将8家“提案承办大户”请进大会提案审查小组,作为提案的第一“甄别者”和“把关者”,协助大会提案审查小组完成提案的初审预案环节。

厦门市政协在提案的选题、立案方面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我们从去年12月20日开始征集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后进入初审协商环节,大会提案审查小组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厅7个处室,对提案分类、拟交办单位、立案和不予立案开展协商。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大会作提案审查报告。随后是复审协商环节,在全会闭会后,提案委员会针对不予立案的提案与提案者开展协商,听取提案者意见。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再审查把关,复审立案。最后,认真梳理不予立案的提案,逐件与提案者再沟通,征询提案者的意见,将不予立案的提案转作信息、建议送有关部门参考。

通过厦门市政协网站“委员履职平台”端口,记者见到提案管理系统的“预交办提案”一栏显示,截至1月18日共有287件预立提案已传至办理单位。这是市政协对初步立案的提案通过网上实行“预交办”的一个“特定动作”,承办单位要在一周之内签收确认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调整意见,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所提意见进行商议,同时还将加强与委员的协商,再确定承办单位。立案提案经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后,由市政府办在政府网上交办,最终由市政府办正式下发政协提案办理通知。由于在交办中做到如此充分的协商,市政协确保了提案交办的准确性。

为使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近年来厦门市政协还在提案督办、答复、评议等环节开展进一步探索。

厦门市政协注意推动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针对一般提案,市政协要求并协助承办单位通过电话联系、短信联络、电子邮件、登门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主动征求提案者意见,了解提案的意图和真实想法,共同研究提案办理意见。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则由市长、副市长和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市领导亲自带队调研、亲自主持协商会、亲自参与研究办理意见、亲自督促办理措施落实,极大提升了重点提案办理实效。

市政协还强化提案办理的实效协商,近年来开展了三项问效督办动作:召开办结座谈会,要求承办单位报告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民主评议办理实效,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根据该办法要求承办单位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办理实效等六个方面开展自评,同时组织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进行评议。最后是提案办理实效“回头看”,对各承办单位承诺下一年计划解决或许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编辑:薛鑫

关键词:福建厦门市政协 协商 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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